[摘要] 宪法是庄严不可亵渎的,新任职官员向宪法宣誓,其实就是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向公众承诺履职的一种形式,旨在约束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法律意识,凝聚正能量。
“现在,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昨日上午11时8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后,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洪山礼堂8号会议室响起。这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宣誓仪式。(荆楚网)
在高悬的国徽下,湖北省7名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身着朴素的西装,心存敬畏的对宪法宣誓,对官员来讲是一次沐浴在法治知识下的必修课,对宪法来讲是一次选定维护者的盛典,对国家来讲是一次全面依法治国的助推器。
宪法是庄严不可亵渎的,新任职官员向宪法宣誓,其实就是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向公众承诺履职的一种形式,旨在约束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法律意识,凝聚正能量。有信念就有力量,浑身充满干事创业的热情,涌现源源不断的动力;有约束就有清廉,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成为一面面鲜艳的“旗帜”,在任何“糖衣炮弹”围猎中拒腐蚀永不沾。
在党中央重拳反腐之下,号称“老虎”“苍蝇”的部分党员干部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方面迷失方向。不守为官本分,对组织“虚与委蛇”,对人民漠不关心,典型的“欺上犯下”。更有甚者,将权力的“黑手”伸向司法,公然挑战法的权威,亦或是知法懂法更擅长犯法。种种的典型案例摆在面前,更坚定了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决心。
当然,让新任职官员在万众瞩目下就职宣誓,不仅仅只是敷衍了事的一句宣誓语。更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宣誓当成是精神的洗礼,让广大民众在仪式中经历神圣的体验。以官员的守法、敬业,约束不良行为,以人民的学法、懂法,构建法治思维,影响全民乃至全社会风清气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此,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应成为常态,更应成为必修课。(刘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