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班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近年来,中央出重拳惩治贪腐、转作风、树新风,严厉打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从高层“老虎”到地方“苍蝇”无一幸免。
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鹤湖村干部收受住房改造农户“感谢费”;广州从化市太平镇一村支部书记伙同村干部等人,采取虚假手段,共同侵吞征地补偿款200多万元;汕头一特大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在贵屿南阳,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打手,插手操纵基层干部选举,扶植自己的“马仔”担任村居干部……(12月8日 新华网)
“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班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近年来,中央出重拳惩治贪腐、转作风、树新风,严厉打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从高层“老虎”到地方“苍蝇”无一幸免。像村干部这种“蚊子式”贪腐,由于其具有不在编、不脱产的“特殊基因”,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边缘化干部,极易滋生腐败,是阻碍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一大阻碍,成为当下反腐风暴中一个重点“靶心”,需要多方给力。
笔者认为,贪腐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暗度成仓式”,通过巧立名目、采取虚假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暗中收受贿赂;一种则是“明目张胆式”,通过联手黑恶势力、阻断群众诉求渠道、强取强占等手段大肆敛财,行为更加恶劣。此类事件给基层干部和政府形象都造成了一定影响,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干部如此戾气从何而来?想必除了当事人的“胆大”之外,更为重要的应该是其幕后“推手”运作,幕后者既能插手操纵基层干部选举,可见后台非同一般,到底有没有“保护伞”,恐怕要“拔出萝卜带出泥”才能知晓,必须给予违纪违法者迎头痛击。
然而,事件背后也暴露出几个问题。一是作为村两委的现管部门乡镇部门在日常监管方面还有待加强。涉及征地补偿款的签批应该是多环节的审核,并且应当采取村务、财务公开等形式,主动晒出账单,接受公众监督,让百姓都知晓、能看懂。二是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特别在换届选举中要找准发力点,规范选人用人的制度建设。从严管党治吏是当下乃至今后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分类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也是党建工作的重心,县级组织部门要在抓乡镇干部管理工作中探索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日常监管工作,杜绝村干部“一手遮天”现象。三是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还有待加强。一方面基层干部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平时面对的都是基层群众,在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引领农村发展、上下协调工作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这个角度上讲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需要,大部分村干部都是当地选举产生的,并且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还有待加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应从组织保障、制度约束、监督管理、自身学习等方面实行无缝对接,要抓早抓小。选优配强基层干部不仅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也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坚强保障,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实现途径。(毛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