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一应俱全,这竟是一名局长的办公室“配置”。而超标如此严重的办公室,居然“生存”了下来。为了逃避检查,湖北这位局长竟采取设置 “暗门”的方式“曲径通幽”。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当前中国的热点之一,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既得利益者,往往也是权力拥有者,这就注定改革不会一帆风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等还可能“顶风作案”,为害党建和反腐成果。
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一应俱全,这竟是一名局长的办公室“配置”。而超标如此严重的办公室,居然“生存”了下来。为了逃避检查,湖北这位局长竟采取设置 “暗门”的方式“曲径通幽”。结果自然是被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纳入“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专栏通报显示,这名局长也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腾退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为遏制乱权、滥权等的发生,党政部门列出了众多权力“负面清单”,又是践行群众路线,又是反“四风”,又是反腐……,总之,做了很多努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但是,不可否认,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仍然存在一些权力“小算盘”。局长自认为“小算盘”打得精,实乃是作茧自缚,试问,“暗门”逃过了初一,还能逃得过十五?假如局长前脚进办公室,群众后脚进门就找不到局长,还不得成为“灵异事件”被传出去?到头来伤害的还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再者,“暗门”一天没被发现,就存在一天为官不为甚至是贪腐的可能性,这是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有的领导干部或许认为,占用超标办公室是“小节”,设个“暗门”不是大过,实则不然。殊不知,“小节”的想法只是部分领导干部的一厢情愿,“最严党纪”正是从抓早抓小出发,严防“小节”酿成“大祸”。
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就容易滋生“细菌”,进而伤害党委政府的肌体。阳光的能量是无穷的,它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人民监督、体制机制等,只要这些能量都迸发出来,就会是阳光普照,“暗门”自会无处藏身。(薛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