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岁女童捐献遗体器官救活6名患者,读起来让人肃然起敬。一名11岁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却能在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之后,还要用自己的身体器官去帮助别人,怎么能不让人动容?
9日,11岁女孩雅婷离世,医生们低头致敬,向她道别。她捐出两枚眼角膜、双肾、肝脏、心脏,6名患者因此重获新生。50天前,患肌无力一年的雅婷昏迷。她的爸妈说,帮助别人也是她的愿望。(11月10日现代快报)
11岁女童捐献遗体器官救活6名患者,读起来让人肃然起敬。一名11岁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却能在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之后,还要用自己的身体器官去帮助别人,怎么能不让人动容?
虽然现在器官捐献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和需求相比,还是相差很大。长期以来,我国器官捐献的发展一直举步维艰。据了解,我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150万人,仅有约1万人能做上手术,供需比例只有1:150。而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全球平均器官供需比为1:20-30,美国为1:5,英国为1:3。目前,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率仅约0.6/百万人,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传统观念的束缚应该是中国的善良人犹豫捐献器官的原因。受宗教及儒家思想的影响,许多中国人仍然有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以及“轮回转世”等传统思想,认为人在死亡后,身体必须完整,对于人体死后器官捐献,具有一定的抵触心理。
另外,由于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于是一些人难免产生“捐献器官给他人对我有什么好处和收益?”之类的想法,社会观念的缺失使他们不愿捐献器官。
而11岁女孩雅婷为社会做出了榜样,她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身体上一切可用“部件”全部奉献给他人的“终极善举”,需要我们每个人学习,她的行为对于我国推动器官移植捐献所产生的正能量是无限的,对于破除传统社会观念所形成正面影响,是无可估量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11岁女童捐器官的新闻给社会上了生动的一课,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捐献人体器官是一项为了挽救生命的人道之举;为了患者生命和家庭幸福而捐献器官,体现了捐献者的博爱胸怀和奉献精神。笔者相信,这种“博爱、无私、友善”的信息传递给大家,必将引起社会的共鸣,会影响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尤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