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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对象岂能被冒名顶替?

2015-10-10 15:47 来源:映象网

[摘要] 在扶贫攻坚过程中,认定扶贫对象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需要召开群众会议、表决、公示困难群众名单、实地调查家庭收入、上报等诸多环节。一旦扶贫对象被认定,在扶贫过程中即可获得一笔扶贫款。

  据审计署日前发布审计结果显示,广西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10月9日《中国青年报》)

  顶替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工作分配的一种模式,即父亲或母亲退休后可招收其一名子女进入该单位工作,这种情况在农、林、水、地矿系统居多。顶替是一种历史产物,早已不该存在。可是在新时期,再次被“聪明”的不法分子成功利用,并继续发扬光大。

  在扶贫攻坚过程中,认定扶贫对象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需要召开群众会议、表决、公示困难群众名单、实地调查家庭收入、上报等诸多环节。一旦扶贫对象被认定,在扶贫过程中即可获得一笔扶贫款。这笔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上至中央,下到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本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可是调查发现,一些地方上报的扶贫对象出现了鱼目混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部分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的姓名,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家庭殷实,本不该成为扶贫对象。让这些人顶替成为扶贫对象,用意何在?在于一个“利”字,每人可获得一笔扶贫款项,真是聪明绝顶。在广西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顶替数目之大,令人吃惊。

  其实扶贫款并不多,在一些地方只有区区几千元,对于贫困的群众来说,已经可以算一笔巨款了,确实应该用到合适的地方发挥好作用。可惜的是,即使数量及其有限的扶贫款也可以被财政人员冠以“贫困人口”的名义收入囊中,他们竟敢向扶贫款伸出了黑手,真是吃了豹子胆。

  如果未经据审计署审计,一笔笔扶贫资金,就可以轻易被财政人员等“扶贫对象”顶替冒用。广西马山县出现如此多的顶替现象,难道就没有引起县领导们的重视,严加审核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或许只是一笔扶贫资金,并不属于本单位的财务,就可以不加珍惜,任由下属暗箱操作。可县领导们考虑过,这笔扶贫资金用到合适的地方,可以让多少困难群众解决好难题,那才是正事。

  扶贫对象被顶替,可轻易以扶贫的名义将国家扶贫资金划入财政供养人员的帐下,不得不说是一个高招,无疑让扶贫资金沦为了自己内部的自留地,想怎么用就处置。那么本该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贫苦群众,他们该如何脱贫致富呢?面对无资金、无技术、年老体弱等贫苦群众,顶替的扶贫户怎么会心安理得享用扶贫款?(江枫)

(责任编辑:张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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