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
近期,云南省曲靖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原市委副书记李云忠案件的严重危害,该市目前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在专项整治中,云南省还建立健全电话、网络、短信、信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反映平台,对25名“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10月9日 人民日报)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带病提拔,危害极大。“带病提拔”现象直接导致群众对选人用人公信度产生质疑,并打击了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人员的积极性。
更不容忽视的是,在近年“落马”的贪官身上,“带病提拔”现象似乎如影随形。一项研究显示,约有六成“落马”贪官都曾获“带病提拔”。这个数字说明了什么?数字的背后谁该深刻反思?“问题官员”被继续任用甚至“带病提拔”,暴露出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更暴露出在人事考查监督制度上存在的严重漏洞。
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指出,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其中规定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这释放了强烈的信号:带病提拔就是要倒查责任。
责任倒查,是对干部选任中失职者的责任追究,主要针对任免权主体,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这样的倒查有利于破除用人上的各种潜规则,杜绝“递条子”、“打招呼”等见不得人的暗箱操作,通过实名举荐实现责任连带。实践中,有的地方实行实名推荐制,举荐和动议一律实名,将责任制摆在明处、落到实处。
只有“谁用人,谁负责”的倒查机制,才能在源头上根治“带病提拔”的顽疾。正如中央党校教授、著名反腐专家林喆所说,“贪官‘落马’后,我们的回溯制度不够,应该去查当年是谁提拔的、谁推荐的、领导当时是怎么通过的。推荐者应负推荐不当的责任,纪检部门监督不利,也要负责任。”如此一来,相信很多“带病”官员不会再有被提拔的机会了。
斩断“带病提拔”的恶性循环,关键在于落实倒查机制。只有真正实现对于“带病提拔”的责任追究,才能破除用人上的各种潜规则,才能刹住“带病提拔”这股歪风。(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