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繁上调,作为一种“纸上的慷慨”,历年来都是一道常态化的风景。今年,即便整体经济形势面临巨大下行压力,仍有很多地方选择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深圳从每月1808元上升到了203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而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9月29日新华网)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繁上调,作为一种“纸上的慷慨”,历年来都是一道常态化的风景。今年,即便整体经济形势面临巨大下行压力,仍有很多地方选择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深圳从每月1808元上升到了2030元。对此,舆论反映其实是比较有争议的。一方面,作为兜底性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然应该让弱势群体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从来都是“然并卵”,鲜有直接受益者。
这些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涨,让一些地方误认为是自己不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与不断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功劳;殊不知,这是并且只能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劳动力市场仍像多年前那样供大于求,企业肯定不会有提高工资的欲望;反过来,用工日趋紧张乃至动辄出现“用工荒”,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必定上涨,这是很正常的市场现象。而绝不是只要政府将最低工资标准往上提一截,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就会往上窜一截。
事实上,最低工资标准肯定不是越高越好。当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定水平时,必然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从而摧毁很多就业岗位,对弱势人群造成伤害。可以想见这样的情景:雇主们只想低薪雇人,雇员宁愿挣得少也不愿没工作,而政府却宣布这一切都是非法的。当然,就目前而言,因为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旧很低,基于经济学理论的上述担忧,尚不会产生实质后果;但在现实生活中,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繁提高,仍旧不受企业待见。
最低工资标准频繁上调不受企业欢迎,当然不是说大多数企业的工资标准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一个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市场上,如此低工资的企业肯定招不到人。最低工资上调,之所以让很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用工成本上升压力,是因为即便现有工资已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员工也会根据最低工资涨幅提出相应的涨薪要求。这种因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带来的涨薪预期和可参照的涨薪幅度,会给企业带来压力。
同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似乎也未受普通劳动者好评,“有意思吗”、“有个毛用”之类网友留言充斥着网络。这是因为,最低工资标准尽管不断在上调,但绝对数额仍旧实在太低,频繁上调根本不能给大多数人直接带来好处,于是大家都不高兴。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但以现有最低工资标准,显然难以有效保障,原因就在于,一方面它要保的是最弱群体的最低收入,另一方面还须提防标准太高影响就业。
最低工资标准两头不讨好,作用近似“然并卵”,都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局限和无奈。归根到底,要让劳动者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不是靠最低工资推动,也不是靠行政命令强迫,而是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同时严格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