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去年全国收费公路账单,这无疑是一串触目惊心的数字:2016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费收支缺口达4000多亿元。通常亏空都是价格调整、收费方式调整的前奏,交通部发布巨亏账单已经有些年头了,该如何填补空白,这层窗户纸迟早要被捅破,不管用什么方式。
很多人对数据真实性存疑,认为高速公路是不是在哭穷啊?其实,全国收费公路大面积亏损是事实,部分高速公路暴利也是事实。高速公路存在严重贫富不均现象,东部发达地区,说“高速一开黄金万两”一点都不夸张,而中西部地区,收不抵支,亏损严重同样也是事实。很多高速公路,干的是让天堑变通途的事,翻山越岭,开山填谷,不是桥就是洞,造价远比东部高,车流量和收入却少得多,怎么可能不亏?以中国公路现有的建设规模、向大山深处生长的决心,这种年年建年年亏的现象是完全可能的。
这原本就是正常的事,没有谁规定高速公路必须赚钱。有些高速承担的是繁荣地区经济发展的功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有些则是规划、行政命令的结果;有些完全是对特定地区的扶贫。不同高速公路在不同地区有不同功能定位,自然不可能要求每条高速公路都得赚钱。
问题是,我们很多时候,混淆了这种差别,能赚钱的承担经营性任务,不能的也承担任务,试图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属于公共资源投入、政策性投入的问题,这难免导致高速公路普遍的焦虑,建成之日就是亏损之时,而且窟窿越来越大,是建好呢,还是不建好呢?
交通部在两年前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中曾经提出全省统筹的解决办法,但大家都知道,能赚钱的高速公路多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赚钱无望,甚至是沉重包袱的基本在中西部地区。东部省份高速公路虽然也有不同地区差距的问题,但总体来说,亏的小亏,赚的大赚,全省统筹能解决问题,但中西部地区,一帮“穷亲戚”凑一块,全省统筹能管什么用?
一些人则老想打提高收费、延期收费的主意。这违背了起码的契约精神,每条高速公路立项审批时,都是有明确的收费年限的,一些地方说改就改这是出尔反尔,置政府的公信力于不顾。而因为亏损的原因不同,自然不能打包在一起找解决办法,更不能以此为由,强行捆绑,随意改变到期停止收费的原则,这有违市场公平。
解决收费公路亏损的问题,还是应该分而治之,对由于是经营不善、管理成本过高造成的亏损问题,就要想办法从节流,降低管理费用,从限制人浮于事、限制过高收入着手;对于建设费用过高的问题,得用市场招标、惩治权力腐败的办法解决。至于那些一修起来就注定要亏到底的高速公路,不妨就当政策性投入,高速公路也姓公,公共属性仍然是第一位的,由财政贴补也没什么不可以的。(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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