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享单车上加装儿童坐椅,其实施行为的是成年人,其后果的危险性都属于普通成年人可以预见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实施行为的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
共享单车的出现为民众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但也引发了诸如停放混乱、毁车、藏车、平台审核不严等问题。最近,有关共享单车加装儿童坐椅的新闻又引发了舆论的普遍关注。
据报道,近来,淘宝等电商平台上出现了很多共享单车儿童坐椅,有些可以说是为共享单车量身打造。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方便安装、拆卸。
很多妈妈在出行时需要照看儿童,但目前市面上并没有企业能提供带有固定儿童坐椅的共享单车。所以,这种产品解决了一种需求。但与此同时,这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共享单车企业并不太认可。有共享单车企业表示,已经与相关电商平台沟通,推动这类产品的下架。
接下来的问题是,共享单车需要为此负责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共享单车,使用的人很多,某种程度上,算一个公共场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共享单车本身并不包括儿童坐椅。把孩子放车筐属于对单车的不合理使用,其危险性也是明显的。至于购买儿童坐椅,然后装到共享单车上,算是对单车的一种改造,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是改造导致的,那么,共享单车企业就不必为此负责。就如同很多厂家会禁止消费者打开产品,或在螺丝或者产品缝隙处贴上一个易碎贴,一旦打开,易碎贴破损,无法还原,厂家就不再负责。至于改装产品造成的危险,厂家更不会负责。
从法理上看,责任的划定,有时会考虑到成本。简单地说,谁方便避免危险,谁就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从这个角度,因为共享单车的公共性,共享单车企业从技术上也很难禁止人们的不合理使用与改装。而不管是把孩子放入篮子,还是加装儿童坐椅,其实施行为的都是成年人,其后果的危险性都属于普通成年人可以预见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共享单车也并没有责任,而是实施行为的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
不过,另外一种情况,共享单车企业恐怕要负上责任。那就是不满12岁的儿童,在未经家长的允许下,轻易地打开车锁,甚至很多时候根本就没有上锁。现在一到放学时间,街道上就充斥着骑车的小学生。这期间的法律责任分析,逻辑相对复杂。简单地说,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能力这个叙述,可以理解为:未成年人不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家长、社会、企业却仍然必须为他们的行为负责。在这里,并不是任何时候家长都必须为孩子的行为负全责。(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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