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础学科动辄被经费、课题、上课人数等问题“卡死”,这让学者不堪重负,让学术难有生气。
连日来,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王诺微博发公开信,抨击厦大博导制度,引起关注。王诺称,厦大强制性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博导须提交一大笔研究经费供博士生使用,不交钱就不许招生;还强制要求所有博士生课程选课人数必须5人以上,否则取消。厦大官微对此回应,这是沟通不到位产生的误解。而王诺去年11月发布的“退出学界”声明提到的对学术机制“完全绝望”,也被广为解读。
博导交钱才能招博士,源于研究生导师资助制。其制度本意是,让导师用课题研究经费“资助”博士生完成学业,让其辅助导师搞研究。但得看到,我国高校各学科课题资源差异很大,有些人文社科类学科课题经费总体偏低,且学科性质有别,对此学校应区别对待。
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是,学校给每位导师提供充足的课题经费(而非要求教师自己想办法申请),然后导师从经费中资助学生——对那些重要的基础学科来说,这更有必要。事实上,即便对一些课题资源相对丰富的理工科导师,该制度也存在问题,毕竟要获得政府的纵向课题不易,有的导师为搞到课题、经费,不惜拿教育资源(招生)去做交易(招收能提供校外课题、经费资源的学生),滋生腐败。
而要结合学科特点明确导师职责,需发挥教授委员会等学术共同体的作用。而揆诸眼下,我国高校推进研究生资助制时,普遍采取的是行政方式,由行政部门制订方案再要求各学院落实,这让教师诉求被淹没。
厦大校方称,学校对博士生导师资助制的设计已考虑到学科差别,“对于一些基础学科,学校给予减免支持。”该校还曾提出,若导师存在科研经费助研津贴额度不足支付导师配套经费的情况,可向社科处、科技处提出调整相应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申请。但政策归政策,王诺炮轰的“一刀切”要求,教授们反映的学校网站相关设置,就反映了制度、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的走调变形。
这种变形,在博士生课程设置上同样存在,本来说重要课程选课人数未达要求按程序报备核准后仍可开设,可执行时仍搞“强制要求”;这种变形,还体现在高校教师评价、晋升体系仍“一刀切”地采取课题、经费、论文指标等问题上。
包括很多人文学科在内的基础学科,动辄被经费、课题、上课人数等问题“卡死”,让学者不堪重负,让学术难有生气,这指向的仍是行政治教之弊。我们常呼吁在高校内实行“学术自治”,可如果在博士生课程设置等问题上教师都没决策权,仍是有关行政部门罔顾学科属性等自行拍板,那学术自治又从何谈起?所以,这起个案对一些人、一些制度,理应起到些“点醒”作用。(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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