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逐步开始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但社保缴费负担大头仍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责任仍需进一步合理划分。为此,需要使出组合拳,不断加大养老金扩面征缴力度、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之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包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等,打出一套“组合拳”。
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数据,既是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规模,也是企业面临的“融资、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等支出成本中的重要一环。解决不好这个问题,企业的生存发展、参保人的权益保障甚至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都会受到影响。
降低社保费率,社会早有呼声。今年全国两会上,“是否应该降低社保费率”就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一个话题。加之长期以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就不止一次地反映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总体负担较重,特别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企业难以承受。
据统计,目前,城镇用人单位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率合计接近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30%。在我国现行经济特征下,这样的社会保险费率,不仅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直接用工成本影响,同时也会对处于孵化期的中小微企业造成压力。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无论进行产业转型还是扩大生产,人力资源成本都是企业必须考虑的因素。
从2015年起,我国已逐步开始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目的就是减轻企业负担。据测算,仅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这一项政策,每年就将为企业和员工减轻400多亿元的负担。
不过,从总体看,目前社保缴费负担大头仍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责任仍需进一步合理划分。
对此,一方面,企业呼吁尽快降低养老费率。另一方面,社会呼吁重视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的问题。考虑到我国社会保险的总费率偏高与基金支付压力日益增大的矛盾并存、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空间日益缩小等现实,要想真正让企业轻装上阵,实现“稳增长、促就业”的获得感,不是简单地对社保费率做加减法就能解决的,还应综合考虑社保基金收支状况和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总之,要想既适当降低企业负担,又满足应对老龄化社会的资金需求,必须做好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
从养老保险看,不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是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前提。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使出组合拳。比如,实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都有助于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增强基金自身的收支平衡能力,为将来降低企业养老费率提供有利条件。
眼下,对微利或亏损企业来说,偏高的社保缴费有可能拖垮企业。各地应增加缴费政策的灵活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比如,在相当多的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可通过采取应急性的扶持政策,适当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负担;对就业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应给予更多社保补贴,以实现促进就业、全民参保的目标。(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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