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我国未来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指明了方向,绘制了蓝图。《建议》就“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进行深入阐述,对外发出了中国将在国际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建设性作用、提供更多公共产品的明确信息,对于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对外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积极履行负责任大国的历史担当
中国外交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己任,致力于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负责任的大国作用,是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中国外交的基本宗旨,揭示了新形势下中国外交的进取方向,展现了中国为人类进步事业勇于担当的宽广胸怀。
(一)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应有之义
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制造业和货物贸易国,中国的前途命运与世界的前途命运前所未有地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不仅要抓住当前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机遇进一步发展自己,同时也应当努力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善尽义务、多作贡献。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正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题中之义和应有担当。它要求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致力于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同各国的互利合作;它要求我们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坚持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它要求我们积极为各国提供共同发展的机遇和空间,欢迎大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随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探索和推进,中国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将日益彰显。
(二)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契合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普遍期待
中国越来越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国际社会对我国发挥更大作用的期待也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中国能够为事关人类发展与安全重大问题的解决投入更多力量,贡献更多智慧。事实上,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等各领域诸多问题的解决也越来越离不开中国的参与,这些问题的解决也越来越关系到中国的切身利益和前途命运。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符合当前中国历史方位,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回应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期待。虽然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自身还面临艰巨的发展任务,但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符合我国根本和长远利益。中国将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可能承担更大国际责任和义务。我们将在办好自己事情的同时,本着责任、权利、能力相一致的原则,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实际条件,努力为世界的和平、进步、发展、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三)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与中华优秀文化和新中国外交传统一脉相承
中国自古就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优良传统和追求“天下大同”的美好理想。新中国建立伊始,即把坚持国际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义作为一条重要的外交方针,坚定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我们克服自身困难,为广大亚非拉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提供宝贵支持和援助,有力促进了世界反帝反殖进程,推动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登上国际舞台,谱写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今天,正在快速发展振兴的中国,必须展现出一个拥有深厚历史底蕴的大国应有的胸怀和心志,以天下为己任,大力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和新中国外交的国际主义精神,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人类共同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二、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和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各国利益交融空前紧密,各种全球性问题也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协作、合力应对挑战。气候变化和南北发展失衡是当前两大突出的全球性问题。《建议》阐明了中方应对有关问题的政策举措,充分体现了中方与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坚定立场。
(一)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我们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国家战略,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中方一贯积极参与公约框架下有关谈判,致力于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我们主张该体系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平衡处理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的透明度等要素。发达国家应兑现承诺,切实提高减排力度,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的义务。中方将与各方携手推动巴黎大会达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协议,并做好巴黎大会之后的有关后续谈判,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推动制定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中国是全球发展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积极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减贫、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并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了积极支持和帮助。中方本着建设性态度全面深入参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谈判,为制定一个公平、包容、可持续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主张,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发达国家应及时、足额地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发展中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南南合作,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充分发挥联合国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国际发展合作。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宣布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国际发展知识中心等一些重大举措,为促进国际发展合作注入新动力。中国将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将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本国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共同发展。
三、切实做好对外援助工作
长期以来,中国按照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重信守诺、互利共赢的原则,向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的援助,建设了2700多个成套工程项目,培训了近1200万名各类人才,成为南南合作的典范。新形势下,对外援助是我们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落实好正确义利观,做好对外援助工作,真正做到弘义融利。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援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议》提出,扩大对外援助规模,完善对外援助方式,同时就今后五年的对外援助工作重点作了系统阐述,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授人以渔,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自身“造血机能”
我们高度重视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技术合作、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发展经验和实用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免费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方面咨询培训,与发展中国家分享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等发展理念,提供具有较强操作性、可借鉴的发展经验,与受援国共同协商制定双方发展战略对接方案以及中长期经济合作规划。
(二)民生为本,让发展中国家民众得到更多实惠
减少贫困、改善民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我国对外援助的主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对外援助资金重点投向受援国减贫、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民生领域。我们注重贴近受援方现实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打通造福基层民众的“毛细血管”,努力达到接地气、惠民生的效果。今后,我们将扩大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环境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减贫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把对外援助的重心更多向民生领域倾斜,逐步提高民生领域援外比例,丰富民生项目实施方式。
(三)守望相助,合力应对人道主义灾难
近年来,面对世界上出现的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疫情等人道主义灾难,中国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呼吁,及时提供紧急救灾物资或现汇援助,并根据需要派遣救援队和医疗队参与救援,展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 2014年西非部分国家爆发埃博拉疫情以来,我国政府迅速驰援,向疫区国家提供了四批总计7.5亿元人民币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为防止疫情扩散成为全球性卫生灾难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还先后帮助有关国家应对印度洋海啸、巴基斯坦地震、尼泊尔地震等重大灾害,展现了我国坚持睦邻友好、与周边国家同舟共济的深情厚谊,促进了我国同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中国的无私援助也得到国际社会的真诚回报,许多自身并不富裕的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发生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施以宝贵援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力度,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帮助有关国家提高救灾防灾能力,共同应对灾害影响。
四、大力维护国际公共安全
当今世界,各国安危与共、唇齿相依,维护国际公共安全事关各国切身利益,也是每个国家应尽的责任。中国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致力于同各国增进互信、弥合分歧、深化合作,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共护的安全新路。《建议》阐明了中方维护国际公共安全的明确立场和有关举措,展示了中方坚定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的决心和诚意。
(一)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当前,全球恐怖主义出现新一轮回潮,严重威胁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我们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积极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同近20个国家建有反恐政策对话机制,并深入参与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全球反恐论坛等多边机制框架下的反恐合作,遏制恐怖主义滋生蔓延。我们将继续通过双多边渠道推进反恐合作,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反对采取双重标准,反对将恐怖主义同特定国家、民族、宗教相联系,努力推动国际社会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外国恐怖作战分子、暴力极端主义等领域取得更多实质成果。
(二)积极支持并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一贯积极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参与维和行动25年来,累计派出三万多维和人员,是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是唯一出兵、出资均位列前 10位的会员国。今年我国首次向南苏丹派出维和步兵营,年内还将首次向苏丹达尔富尔部署直升机分队。我们将继续坚定支持并加大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力度,坚持维和行动的基本原则,推动维和行动改进授权和规划,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建设,重视解决发展中国家关切,使维和行动更好发挥止战促和的作用。
(三)加强防扩散国际合作
二战结束70年来,国际社会签署了一系列重要军控与防扩散条约,为维护国际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一贯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主张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实现防扩散目标,充分发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核心作用,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的关系,反对歧视性措施和双重标准。中国已经参加了防扩散领域的所有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将继续全面参与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事务,认真履行条约义务,积极参与防扩散国际合作和国际规则制定,维护国际军控和防扩散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参与管控热点敏感问题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和地区热点敏感问题的政治解决,坚定致力于朝鲜半岛和平稳定和无核化进程,成功主办阿富汗问题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积极推动乌克兰问题政治对话进程,为推动伊朗核问题谈判达成全面协议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我们坚持通过和平方式处理同有关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已经同14个陆上邻国中的12个国家彻底解决了陆地边界问题,倡导处理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得到地区多数国家理解支持。我们将继续秉持公平正义,坚持通过对话协商方式推动有关热点敏感问题得到妥善管控和解决。
(五)共同维护国际通道安全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通道安全对于确保世界贸易、物流、航运等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中国80%以上的对外贸易通过海运,对国际通道安全有着重大关切。我们迄今已向亚丁湾派出21批护航编队为6000多艘中外船舶保驾护航,在海上灾难救援、人道主义援助、环境保护、打击海盗等国际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海上安全对话与合作,构建有关多双边合作机制,努力保障国际通道安全畅通。
(六)加强多边和双边协调,参与维护全球网络安全
网络空间是人类社会共同财富,维护网络安全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方主张国际社会本着和平、主权、共治、普惠原则,通过有效的国际合作,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我们积极同有关国家建立网络事务对话机制,参与多边网络对话与合作,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帮助发展中国家弥合“数字鸿沟”,推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黑客行为。我们将继续深入参与网络领域相关国际进程,为维护全球网络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今后五年,中国将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经济社会有望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总量将再上新台阶。随着综合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更好地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提出中国倡议,发挥中国作用,作出中国贡献。可以预见,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将更加鲜明,世界也将更多感受到中国和平发展带来的正能量。我们愿同各国一道,携手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杨洁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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