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第三巡查组进驻市城管局之后,为保护举报人隐私而出高招——把意见箱,摆在了这家单位的厕所里,原因是这地儿“能避开单位监控摄像头或太过明显的地方,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当地纪委也算是用心良苦。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意见箱设置不当,不仅不利于保护举报人,而且会导致没人愿意参与举报。理是这个理儿,但既然监控这么可怕,那么,这意见箱也是避得开室内却避不开室外。谁进过厕所,想查的总能查得到。
意见箱进驻厕所,菏泽市纪委的这一招,显然是从有效性去解读的,体现的是“求意见若渴”的诚意。但窃以为,人民有意见需要跑厕所里提,是典型的正不压邪。这种防止打击报复的技术含量,是在回避矛盾冲突,是无可奈何的妙招,也是本末倒置的滥招。
实践证明,举报投诉不畅通,是与对举报人员的保护乏力有关联的。职能部门的问题,不能及时反馈到纪检部门的耳朵里,其中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举报人怕打击报复。它导致的结果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正义之举反而沦为弱势的“过街老鼠”。前几天中纪委通报的山西某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 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便是如此。
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渠道已经多样化,其中最有效的一招便是各级纪检部门开通了网络举报路径。如果正常的举报渠道畅通,并且有举必应,那么,真正弱势的不是举报者,而是那些涉嫌违法乱纪的官员。让正义者勇敢起来,首先需要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部门自己把正义的胸脯挺起来。你都挺不起来,意见箱放哪儿效果都一样。这时候,人们憋的不只是尿,憋的是屈。(刘雪松)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