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强拆现场拆迁户痛哭干部大笑:不服告政府”的视频在微博热传,有说法称该干部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信访局官员。17日,颍东区政府发布通报:对现场表现不当的信访干部滑国军,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并向广大网友道歉。(6月18日中国青年网)
以前常说“有图有真相”,如今,即便是视频也不一定就是真相。但“拆户痛哭干部大笑”的标题却会让舆论放下对真相的追究,一边倒地抨击涉事官员。当然,这名官员确实“表现不当”,不应当用不屑、挑衅甚至有些无赖的口吻刺激拆迁户,但是,导致对立和矛盾的根源,真就是官员的“一笑”吗?真的就是那句“不服去告政府”吗?
我们先要找到矛盾点。根据项目征收补偿办法,拆迁户潘某某可获得补偿款约180万元,但潘某某则索要800万元,相差悬殊,导致拆迁中止。那当地政府为什么不先与潘某某达成协议再拆迁呢?恐怕是出于政绩冲动,急于见效。而潘某某方面,可能确实有部分合法利益受压抑,但是也不能排除坐地起价的嫌疑。在这种时候,拆迁工程自然会陷入“拉锯战”、沦为“半拉子”。
工程一旦停滞,已经拆迁的群众必然会向政府施压,希望早日回迁,政府方面就面临二选一。要么花钱息事宁人,要么在程序和手续有“瑕疵”的情况下强拆。第一个选择的可怕之处在于,如果潘某某得到了高额赔偿,其他拆迁户很可能群起效仿,由此带来的财政压力和信访压力,显然都比一次强拆更大。所以,当地政府才会“强买强卖”,将补偿款打入潘某某的账户,随后就强拆。
可见,政绩冲动、法律不完善才是矛盾的“策源地”。而这两点显然都不是一个信访官员能够左右的。所以说,急于处理涉事名官员,难逃找替罪羊的嫌疑,也难以摆脱治标不治本的结局。要想让政府不再费力不讨好、让群众不再战战兢兢、让官员不再像风箱里的耗子,不仅要让涉事官员作检讨,相关领导也应当好好反思一下了。更重要的是,法律也应当“路见不平一声吼”。
只有将政府扮演的角色、拆迁户的权利义务都从法律上厘清,让政府依法用权,让群众依法维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困境,也才能让拆迁改造真正给群众造福而不是添堵。(王宜笑)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