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端午节将近,为营造廉洁过节、干净过节、祥和过节的良好氛围,日前,哈尔滨市纪委下发《关于廉洁过好端午节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强化责任担当,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发出信号,严明纪律规定,对出现问题的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人民网2015年6月12日)
这样的消息,我们并不陌生了。自党的十八大后,每到传统节假日,各级就出文件发通知,预防节日腐败,三令五申发通知,提要求,给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防止节日腐败。这已形成了预防节日腐败的常态作法,带来了党风、政风、民风的转变,大家为之点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两年多时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四风”问题也得到有效整治。同时,落实八项规定,在国家节日的特殊时段,又显得尤为重要。实践证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钱物等“节日病”问题难以根除。鉴于此,在节假期间,从中央到地方的文件、通知更是三令五申严明纪律,加大干部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严惩“四风”问题,防止节日腐败。
笔者看来,防止节日腐败,主要是严防官员假借“公务福利”之名,收取节日礼金以及花天价购置礼品,贿赂上司及有关部门的奢糜之风,严防干部的铺张浪费之风,其目的是从根源上堵塞腐败漏洞,把更多资金花在改善民生上。笔者也认为,防止节日腐败,惩治节日腐败与保证公务员的正常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是不矛盾的。如在端午节给职工发点大众消费的粽子,弘扬中国的传统节日文化,也不算违规。只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定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也能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稳定公务员队伍,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做出自大贡献。(刘馨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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