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消费成为刺激内需扩容的重要发力点。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原准备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在近期国际金融经济形势相对乏力的背景下,国内投资与出口受到一定影响,消费就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所依仗的重要“马车”。而且,随着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国内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消费结构正由基本生存型向旅游、教育等高端领域延展,信用消费理念也随之得到萌发。数据显示,目前发达国家居民终端消费占GDP的比重大都保持在70%左右的高水平,而去年国内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则为51.2%,消费潜力仍待进一步挖掘。由此可见,降低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门槛不仅为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了新生动力,而且也迎合了消费市场的现实需求,理当得到大力推行。
不可否认,消费金融公司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潜质。一方面,这种金融创新机构发放贷款比一般银行更加便捷,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等独特优势,故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参与同业拆借、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获得经营资金,资金成本低于一般金融机构,是为各路资本看中这块金融牌照的重要因素所在。然而,应当指出的是,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自2009年启动试点以来,就一直面临较为激烈的业内竞争与市场挑战。
虽然消费金融公司的定位是与传统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但现实情况是银行信用卡已经渗透到教育、旅游、婚庆、大件商品等分期付款业务之中,深深盘踞在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市场之中。值得一提的是,在电商平台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互联网金融服务也向普通消费者伸出橄榄枝,包括京东的“白条”、阿里的天猫分期和“花呗”,均是以“小额、分散、无担保、无抵押”为特征,让同样面向中低端消费市场的消费金融公司倍感压力。而从消费市场的“蛋糕”规模观察,目前我国居民储蓄率仍然偏高,挖掘消费增量并非易事。有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前1%的高净值家庭选择把67.5%的资产拿来储蓄,这一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这表明,即便是高收入居民也有低消费倾向,居民总体消费“安全感”亟待得到培育。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容新政体现了决策部门提振内需的指向,未来还需要后续政策的进一步跟进。诸如,通过减免部分税收、提供专项补贴、允许对呆账核销实行税前列支等举措提高消费金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如,各部门联手夯实社会保障体制,加大财政对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社会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减少居民预防性开支的留存数量,为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构建良好的环境。只有基础性工作落实到位,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才可能在不断创新中发挥出应有作用。(马红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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