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表示,要抓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中央提出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乡愁”这篇地名文化建设文章,深入开展“大洋古怪重”等地名乱象整治。(5月28日 新华网)
地名,往往有着非常厚重的文化积淀,记录着人类的历史、民族的融合、环境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涉及语言文化、历史文化、地理文化和乡土文化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地名,都蕴含着大量的文化基因、地理信息,一定程度上承载着一个地方的历史印记,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更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的“活名片”,值得高度珍视。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用到地名,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地名,但有不少人片面地认为地名只是一个地点的标识,对地名文化缺少认识,更缺少保护意识,随心所欲地乱改老地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盲目复古、求异求怪、重复使用,目的就是为了抢眼球,怎么怪怎么来,怎么洋怎么来,导致地名乱象丛生,让人看了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而且也割断了地名文脉,不利于传承民族文化,亟须清理整治,保护地名文化迫在眉睫。
当然,地名乱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所致,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制度,地名管理部门也缺乏监管手段,对各类地名命名源头无法干预,比如有些建筑物、道路、车站、机场等从建设立项时就有人起了名字,但没有上报、没人审核批准或备案,起了什么名字就是什么名字,往往只能被动认可既成事实,给地名规范化、制度化带来困难,这也成为地名乱象丛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治理地名乱象,关键在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法律法规如果得不到执行,失去了监管,也就失去了生命,形同虚设。1986年1月23日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地名要保持相对稳定”,“ 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一定范围内“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等等,但各地违法违规命名、更名的地名乱象何以时常发生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有效的法律惩戒、监管措施,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位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很多地方流行起改路名、改地名之风,一些领导根据个人喜好,一时兴起,搞拍脑袋决策,动不动就改名,劳民伤财不说,往往就会割断传统文脉,得不偿失。据悉,海南省的简称是改还是不改,一直争议不休,海南省某人大代表还曾正式上交了《关于对海南省简称使用问题的建议》,认为海南省的简称“琼”音同“穷”,海南改了简称就能“脱贫”,这种“轻视历史,迷信将来”的做法,简直是荒唐至极。
诚然,整治地名乱象,并非不允许更名、命名,而是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必须命名和更名时,要严格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地名规划工作,规范标准地名信息发布和使用监管,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文化传承,扩大地名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新生地名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保证地名文化的健康发展。(冯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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