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为官员“酒架伤人”被降职点个赞

2014-09-25 08:09 来源:新华网

  9月19日,华商报A16版报道了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在会所内酒后打架,致宁强县检察院一干部脸部受伤被缝76针一事。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当晚进入会所的8名干部均被处分。(9月23日新华网)

  实际上,官员酒后打架伤人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从“吉林延吉政法委干部酒后伤人被免职”到“浙江丽水市云和县领导干部酒后互殴”,再到“山西洪洞县兴唐寺‘匪气’女乡书记酒后带队砸饭店”。像这样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为何还不能引起干部的高度重视呢?尤其是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今天,为何还有那么多党员干部依旧在“酒架伤人”的路上前赴后继呢?

  都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但显然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没有汲取“前辈们”的教训。这不,闫亮的鲁莽行为,让其自咽苦果。宁强县委对事发当晚进入会所的闫亮、杨雷、张启军、曹军利、陈庭国、杨光富、沈连轩、马兴平8人给予降职处理,其中给予闫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降为科员。毫无疑问,闫亮一时冲动的“酒架伤人”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更是给政府形象“抹黑”。

  在笔者看来,“降职处理”是给“酒架伤人”官员最有利的惩处,应该为官员“酒架伤人被降职”点个赞。常言道,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德乃立身之本、为官之要,修身做人就要把立德摆在首要位置。然而,却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恃“权”而骄,失德现象十分严重,动不动就挥拳相向,这哪是一个党员干部该有的言行举止?毋庸置疑,“降职处理”给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让党员干部不再不计后果的“头脑发热”。当然,这不只管住了党员干部的手脚,更管住了党员干部浮躁冲动的心。

  总而言之,作为党员干部就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不仅要想着怎么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更要随时修身养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当然,外部的监管问责更是不能少。只有真正具备了良好的品行才能够当好父母官,用真心去为民谋福祉。所以说,应该为官员“酒架伤人”被降职点个赞。(凉夏)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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