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北部某县一般公务车辆100来辆,全部取消一年可以减少上千万元的财政支出,但同时得拿出近4000万元给全县7000多名公务员及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8月5日《西安晚报》)
车改的一大目标就是节省公帑,如果越改越费,就与车改初衷背道而驰。但不能因噎废食,将孩子与脏水一下子全泼掉。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出现不同状况实属正常,如果动辄以个别孤例否定中央决策,也许所有的决策都将受到挑战。
如何看“车改省千万,车补4千万”?一方面应意识到,这只是个别情况,另一方面应做到,如果车补大于车改节省的费用,就应该想方设法减少车补。以报道中所举的某贫困县为例,该县本来只有100来辆一般公务车辆,应该说并不算多;而该县公务员多达7000多名,不可能所有的公务员都需要公务车辆。如果每人都拿到车补,就使车改变了味。
公车改革无论怎么改,都应该基于一点,不应该增加纳税人负担,更不能把改革变为权力自肥的盛宴。
车改进行了20年,始终艰难行进,甚至在一些地方进一步退两步,原因就在于这是一项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改革。改革需要啃硬骨头,本次车改被上上下下寄予厚望,只能前行不能后退,否则有半途而废的危险。(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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