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转发了落款为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的一则通报。这个通报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中直机关的3名领导干部违纪做出的处分。3人所领受的处分都是党内严重警告,对3人所通报的内容分别是——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兼中版教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俊国,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教材开发推广中心主任、中版教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兼华文出版社社长罗争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下属世界图书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世图北京公司总经理张跃明,对世图北京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对3人处分的内容,我是从中直纪工委的通报中原文复制粘贴的,未增删移易一字。从中读者不难看出,对这几个人的通报,完全可以用“语焉不详”来评论。
前两人的“变相公款出国旅游”,是如何变相的,到哪个或哪些国家公款旅游了,没有交代;变相旅游的钱,是否退赔了,也没有交代,难道给个党内警告处分就不用退赔了?
第三人即中版集团下属北京世图公司的总经理张跃明对所在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主要责任,那这个张总是如何操作的,违反情形如何,都应该有最起码的说明吧。
中版集团是国有垄断性文化企业,囊括了一大批诸如商务印书馆、人民文学出版社等国内一流的大社名社,他们出版的图书影响了几代国人。3月24日晚,中纪委网站通报,对此3人进行立案调查(见3月25日京华时报)。通报的发布者也是中直纪工委,调查者也是该委。如今,4个多月过去了,就给出这样一个“语焉不详”的通报,实在让人遗憾。
对比头一天(7月31日)中纪委网站转发的南京市纪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的通报,两地对违纪事实交代的清清楚楚。公款出国的,钱退赔了,公款买购物卡发给职工的,钱也退了。南京纪委对某单位公款购卡虚开发票的名目还一一列出,不厌其详。其实,公款购卡同样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但两地都没有使用这个“上位概念”而是告诉公众,是如何违反的。这样事实具体,才真正方便群众监督。
通报的文字“惜墨如金”,以至于回避具体的事实,不仅不利于群众监督,而且也影响调查单位的公信力。去一个国家是出国旅游,去10个国家也是出国旅游,浪费的公款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不应相同;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会不会将私设小金库的钱私分或者通过买卡来私分等等,公众必然会质疑。他们会问:这样的处分是否恰当,是否畸轻畸重了,调查处理者是否有难言之隐。
与其让公众质疑,那就不如将细节公开,至少要将违纪的情节公开,以服众来证实自己反腐的决心,这比通报结尾说一大段空话要强得多。(江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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