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12日上午,厦门大学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7月13日《扬子晚报》)。
就“导师诱奸女学生”一事而论,有一些事实必须要廓清:一是,诱奸女研究生和女大学生,的确不像“诱奸小学生”那样情质恶劣,甚至不涉及《刑法》,女大学生已是成年人,即便有诱惑摆在面前,似乎仍然有机会去拒绝一些龌龊勾当;二是,一些事实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在没有最终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至于吴春明本人以及网帖中的许多描述,我们都不能想当然地妄加评论。
但是,教授进行猥亵的资本,却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当下我国的教授权力,尤其是导师手中的权力,出现了一个极不对称的“权力图谱”:一方面,教授在治校方面,基本被行政官员边缘化,学校如何治理,根本没有参与的机会和权力;另一方面,教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们,却在治学生方面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甚至可以这么说,导师们把“门徒”的小命都捏在了自己手中。
当下我国研究生,无论是硕士还是博士,多半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具体来说,广大研究生,没有导师的同意和签字,学生无法参加论文答辩;没有导师的推荐,学生也无法在这一专业中得到一个较好的就业机会,包括由研究生保送博士、由博士到博士后站锻炼的机会。尤其对历史考古这样相对“冷门”的专业而言,就业情况更是要依赖于导师的资源,弟子们不得不对导师绝对服从。
导师们的行为是否端正,更多的只能依靠他们自己的品行。遇到有责任心的导师则可,遇到一些“叫兽”,则男同学难免成“打工仔”,女同学难免被欺凌。
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地位上的严重不对称,是造成“诱奸”的主因。这样的“诱奸”故事,并非厦门大学的“专利”。2013年5月份,中央美院教授丘挺的妻子试图跳楼被人救下,跳楼原因是,丘挺曾“潜规则”多位女大学生;再比如,某地质大学曾曝光教授要求女学生到其住处“写论文”;此外,某传媒大学也曾曝光博士招生既收钱又潜规则女研究生的传闻……
叫“潜规则”也好,叫“诱奸”也罢,真正的问题绝非是教授们都有兽性大发的爱好,而是在学术与研究生招生的那一亩三分地里,教授的权力并没有得有到效的约束——这才是真正的春药。这也警醒我们,对任何权力都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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