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是省级养老示范工程,原计划今年5月1日动工。可从2013年10月开始,尽管领导高度重视,并且由民政局一名副局长重点协调各种审批,可是历时8个月,经过39个单位,加盖了133个公章,仍然没有完成审批工作。(6月30日《人民日报》)
历时8个月,盖了133个公章,仍未完成审批,导致工期拖延,锦州市纪委领导闻之而怒,将这一“马拉松审批”作为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不难想象,有关部门肯定会加快审批速度,甚至会特事特办。然而,不是每一个项目都能得到“领导一怒”这样的幸运。
养老服务中心是省级示范工程,不但地方领导高度重视,而且是一名副局长重点协调各种审批,如果不是重点项目,不是政府项目,领导不是高度重视,纪委领导也未必会“怒”,133个公章,以及余下的12大项审批,又该怎么办呢?
审批效率低,既有人为的问题,也有客观原因。客观上目前行政审批顶层设计存在缺陷,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个别行政机关存在着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其实,不管是制度设计的缺陷,还是机关作风问题,都不是今天才有的新问题;而各级政府和领导解决问题的表态与决心,其实也多是老生常谈。面对这些问题,一些高层领导拍桌子的情形,公众也不陌生。
早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问题却一直延续至今,主要是缺少解决问题的动力。审批问题的改革所涉及的利益重组,不仅将触及到具体的审批部门,上级领导、监管机构也不是局外人,因为大家都在权力的利益链条上,行政审批上附着的权力红利大家是均沾的。纪委的通报分析认为,“个别单位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办事拖拉,衙门作风严重……”现实是恰恰在这种问题上,监管的手段往往硬不起来。原因还是缺少动力——监管上够不够力度,并不影响监管部门的利益。
靠领导发怒解决一些高度重视的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从国家顶层设计上解决制度问题,并为公众提供参与、监督改革的平台,才是治本的路径。(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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