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的有“主义”——动物保护主义;吃狗的有“文化”:这是我们这里的习俗。爱犬者占领道德高地,吃狗者坚守文化阵地。双方的冲突,随着玉林“民间荔枝狗肉节”临近而愈演愈烈。据报道,21日,一群爱犬人士在多家卖狗肉的摊位前燃蜡烛为被屠的狗狗默哀;而一桌玉林食客在聚餐过程中不停高喊支持吃狗肉的言论,餐桌旁围观市民以叫好声响应。显然,食客不仅仅是为口腹之乐而吃,更是为捍卫“狗肉文化”而吃。
动物保护主义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人与动物的关系改变的结果,是文明的产物。但是,动物保护主义的先进性,并不等于保护动物名义下的行为全都是先进、文明的。
6月21日晚,广西玉林市江滨新民路附近的狗肉馆,几名爱狗人士与当地食客发生冲突,导致一名食客嘴巴处流血。警方干预才平息了事态。在6月20日晚播出的《新闻1+1》节目中,广西玉林经营狗肉餐馆的宁女士说,近来她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电话,有的在电话里骂她,有的还威胁她,要她“当心家里人”。6月10日,玉林市大新社区,一家经营狗肉的商户,就忽然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围堵,大门也被踢破。显然,这是用“武化”的手段来实现文化的目的。
也有爱犬人士主张,政府出面取缔吃狗肉的习俗。习俗这个东西,是在一定的经济、文化环境里自然产生的,不是谁下命令的结果,所以,也不是下一个命令或动用强力就能“取缔”的。所谓“文化”,就是渐渐地、慢慢地、斯文地教化,而不能“取缔”。“取缔”也是武化,只能激化矛盾。
对狗讲文化,很文明,很进步;但是对人却讲“武化”,这不是很野蛮、很原始吗?不是很矛盾吗?其实并不矛盾。人与人的相处,要比人与动物的相处困难得多。动物(宠物)没有思想和立场,无须为自己的“主义”与人争吵、辩论、搞对立。所谓“宠物”,它对主人是依附的、讨好的;而人有思想、主义之争,为了主义甚至可以兵戎相见。所以狗或猫容易成为人类的朋友,而人和人反而容易成为敌人。爱犬主义跟吃狗主义的纷争不过是一个最新例子罢了。
在一些爱犬人士那里,保护动物的文化先进性,很可能就是对嗜狗人士实行“武化”手段的理由。其逻辑是:我是先进,你是落后,你就要听我的;你不听是吗?那就“当心你的家人”。一旦以为自己站上了道德、文化的或者别的什么制高点,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做什么都对——这个逻辑,并非爱犬人士所独有。甚至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是根植于我们思维和行为习惯中的一种文化——专制文化;它支配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我们被它所塑造、同化而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凡有思想、主义的纷争,本能的、习惯的做法,就是一方要压倒、吃掉一方,用自己的主张、主义去取代别人的主张和主义,甚至用暴力,通过消灭肉体来消灭思想;妥协、包容、共存,寻求最大公约数,从来不是主流做法,结果只能是一次次加剧、加深对立。
即使是站在“狗道主义”立场,从动物福利主义出发,容忍一些人吃狗,用文明的方法感化他们,软化他们的吃狗主义立场,反而可以让更多人更早地自发停止吃狗。一些玉林市民反感于暴力的爱犬行为,宣称“我本来不吃狗,现在也要吃了”——把吃狗的人当作敌人来对待,只能害了更多的狗狗。文明的、进步的主义,一定要用文明的方法来推行,才能收文明之效。(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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