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纪委消息,衡阳市卫生局原局长赵安民、常宁市政协副主席尹文等6人,先后与2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后,被团伙用针孔摄像头录像敲诈勒索。6名官员涉嫌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被免职。(2月25日《潇湘晨报》)
衡阳市六官员被人设套、和2名女子发生性关系、被敲诈、被撤职,一起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堕落串案便告处理完毕,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我认为,还有很多问题没交代清楚,有必要追问。一是,事发于2010年3月—11月间,但为什么四年后才作处理?所说的“案发”又是怎么发的,是有官员报案,还是被人举报?是监管不作为,还是有人包庇?而案情细节则涉及更多内幕——除了发生性关系、被敲诈,还有没有和雷政富一样的剧情,为满足“情人”之托而滥用权力?
二是,这起色诱案真的仅仅是生活作风腐化问题?常识和经验告诉我们,官员淫乱往往与权力腐败相伴。按理说,官方通报应把官员被敲诈的具体情况比如敲诈数额公布出来,这是案件的核心问题之一,且与国家秘密无关,没有理由藏着掖着。再者,色诱敲诈团伙的处理情况也不应“保密”,那伙人在六人身上总共敲诈了多少及获刑情况,也能反射出一些内幕。如果敲诈几万或几十万,平均到六人头上,我们或可相信是他们自己掏的腰包;而如果是几百万或更多,则不亚于一次“财产公开”,纪检部门应该顺藤摸瓜。
还有,同是生活作风问题,结局为何不同?湖北高院庭长开房被双开,上海高院法官嫖娼被双开,衡阳官员淫乱只是撤职。我认为,与陌生异性勾搭成奸,比和情人开房性质更严重。而且,不管是金钱交易还是权色交易,与嫖娼并无本质区别。陌生女子投怀送抱,官员们真的不知道是冲着他们的身份和权力来的?
一起“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串案”的官方通报,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就是欲说还休,背后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四年前发生的问题,今天才有处理结果,背后到底躲藏着什么?
有一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空前力度的反腐与纪律整风进行到一段时间之后,保护式处理又有抬头的迹象,比如深圳官员长期公车私用,被曝光后牢骚满腹地表示“不违法”、“不知道公车该怎么用”,仅被党内警告;江西昌都副县长兼公安局长违规配车、公车私用、长期违法驾车并公款报销罚款,也仅是党内警告。要警惕:这种保护式处理会不知不觉地消解反腐整风的锐气,导致中央精神在地方基层产生鞭长莫及、强弩之末的效应。(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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