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19时,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引市民连夜抢购。对此,网上几乎一边倒的批评声,主要理由是:这是在搞“突然袭击”,没有“缓冲期”,没有走听证程序。(12月16日《京华时报》)
对于汽车限购,人们不该感到意外。汽车在带给人们出行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现代“城市病”。此前,北京等城市早已出台类似限购政策,很多大城市的居民对限购限行多少也有心理准备,天津的新政并非完全是“突然袭击”。
从另一方面考虑,若设立了所谓“缓冲期”,恐怕会人为加剧抢购,不仅没达到限购的目的,反倒在“缓冲期”内使城市的汽车数量激增。这是限购呢?还是变相刺激购车呢?
至于天津实施汽车新政该不该走听证程序,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一些与民生相关的基本生活资料,如水、电、气等公共产品的价格,在进行政策调整时须公开听证;反之,则无需一一公开听证。进一步说,地方政府作为经法律授权的行政机构,有权依法对地方治理做出决策。如果凡事都要公开听证,工作效率是不是太低了?这样的政府反倒有“懒政”之嫌。(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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