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提任官员开始公开的试点,相比较而言,阻力没有那么大,能在渐进中逐步树立制度的权威,从而起到移易风气的治理实效。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刊登三中全会《决定》解读文章指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从中纪委的动作看,这一改革精神有望得到贯彻,值得社会期待。
这些年来,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向社会公开的问题,一直是媒体乃至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难点。
尽管像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市等地也在进行财产公开的尝试,不过,就总体而言,与社会公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距离。
这其中,一方面,与这项制度牵扯的利益过于深广,很难一步到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相关配套制度譬如问责等缺乏有关,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专家林喆就曾表示,因为欠缺审查机制,更没有问责,已推行多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也因此,与其听任制度流于形式,或者干脆束之高阁,不妨先动起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有效推进。就目前而言,推动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或不失为一个着力点。
从新提任官员开始公开的试点,相比较而言,阻力没有那么大,制度设计也更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若能长期坚持,不仅可以廓清官场上诸多相沿成习的腐败现象,也能在渐进中逐步树立制度的权威,从而起到移易风气的治理实效。更何况,一旦这样的尝试推广开来,则这些率先公开的官员本身,也会成为这项制度坚定的执行者。
从1987年国内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该拿出更多实实在在的行动了。这既是监督官员、约束权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实现政府透明、政治清明、官员清廉的必由之路。
改革本来就是利益的调整,作为掌握着社会资源配置权力的官员群体,既是改革的推动者,其自身也是改革的对象,应该首先被纳入制度的框架之内,并接受社会公众的审视和监督。
官员财产公开应该破题了,无论是公开试点,还是抽查核实,均应该充分考虑民众的殷殷期待,通过务实的方法,一步一步稳健有力推动改革,让民众看到实实在在的行动。(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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