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有“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引起经开区检察部门重视。日前,该区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如数追回“送礼”、“春游”款项。(11月26日《华商报》)
当下,全国上下一片“公开”之声,新冯村敢于把“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公开,表面看“很傻很天真”,其实是打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一计响亮耳光。
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开已成必然之势。然而,有的单位和部门要么就是“不公开”,要么搞遮遮掩掩的“半公开”,更有甚者搞“假公开”。这些单位和部门与新冯村相比,既有点鬼鬼祟祟,又属顶风作案——敢做就要敢当,既然做了,为啥不敢公开?正是从这个层面说,新冯村的做法显得“大愚若智”。
或许有人会说,“给镇领导送礼”也公开,这是对国家信息公开规定的公然叫板,这是对时下什么都要公开的“反向情绪”。但是,公开总比不公开好,真公开总比假公开好。将“给镇领导送礼”公开,群众不但不会反感,更不会“骂娘”;相反,还会为知情权得到满足、明白自己缴纳的税收到底去了哪里而欢呼鼓掌。其实,什么事情该做不该做,就是应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也许还有人会说,新冯村“给镇领导送礼”的礼金很少,所以才敢于公开;如果送的礼金多了,涉嫌行贿了,肯定不敢公开。这话当然有道理。但是,事情都有两面性,“给镇领导送礼”固然不对,公开“给镇领导送礼”也不一定全对,但在全国高喊“公开”却总有那么一些单位和部门“不公开”和“假公开”的现实状态下,新冯村敢于公开“给镇领导送礼”,无疑颇具反讽的意味,公众应该看到这一事件传递的正能量。
人恒过,然后能改;朝闻道,夕死可矣。新冯村“给镇领导送礼”——犯了错误;将“给镇领导送礼”公开——承认错误;“送礼”等款项被追回——改正错误;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吸取教训。如果这一系列过程形成良性循环,并且警醒新冯村不再“第二次跳进同一条河流”,何尝不是新冯村为全国做出的贡献?
敢于公开“给镇领导送礼”,个中滋味确实五味杂陈。但是,倘若每个单位和部门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能够读懂其中的反讽意味,三省吾身,一心为民,从而把正能量发挥到极致,把负效应减少到最低,岂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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