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成都商报》报道:太婆方:事情还没完。对于警方的处理,蒋婆婆及家人表示不服。她仍坚称是被小孩撞倒的,觉得很冤枉,并数度落泪。为了自证清白,她甚至以“全家死绝”来赌咒。
“赌咒死”,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见,而往往会在某种理屈词穷人士身上出现。虽然当地警方已经对案件作出了处理决定,还了三小孩清白名誉,让所有关注讹诈或被冤枉的读者松了一口气,但事情在“赌咒死”出现之后,看来并未了结。那么,“赌咒死”里面,又包含了几分真相和真理呢?
有理不在声高,有理更不在赌咒,只要老人是被三小孩撞倒而花费巨额医疗费,那就一定应当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还老太一个清白名誉之身。那就不妨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其一,寻找老人被撞倒的目击证人。警方确认该案的关键是3名目击证人站出来为三个小孩辩护,这三人中有无小孩的亲属或者利益相关者?如果没有,仍然应当取信其证词,而不应当推翻或者重来。如果老太能够寻找到更多的目击证人,能够找到“看到”老太是被三小孩撞倒的证人,则可以重新审视该案,最终还老太一个清白。然而,这样的证人假如存在,恐怕在此前5个月的“拉锯战”中已经找到,而不必有人提醒老太如此这般。
其二,老太若真理在身,正义在身,真金就不怕火炼,大可不必将老太背到“肇事者”家中赖着不走,而应当始终走法律程序。而将被撞受伤者背到“肇事者”家中,本身就不符合法律精神,更非按常理出牌,这件背老太到“肇事者”家中事件一出现,不仅不能证明蒋老太家站在正义一方,反而即便有理也违反法律。换言之,三小孩撞倒老人若属实,一个守法者恐怕就做不出背伤者吃住在“肇事者”家中的讹诈行为。
其三,“被撞倒”与“道德一扶”,谁在说谎?“我是那天被几个娃儿撞倒后摔伤的。当时我一个人刚走到那个院坝中间,3个打闹的小娃娃跑过来,其中一个娃儿把我撞倒了,我并没有叫他们来扶,我一把攥住撞我的那个娃儿。”这其中又有几分真相,几分谎言?首先,证人证明老太非一人独行,而是有另一老太同行,那么,这里老太又为何自称“我一个人”走到院坝中间?另一老太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还是“人间蒸发”了?其次,三个娃儿撞倒了我,其力度一定比较大,其速度也一定很快,撞倒之后的状态就是离开老人身体一段距离。小孩中也有道德低下者,这也是事实,但“我并没有叫他们来扶”而出现了一个“来扶”的小孩,则证明“来扶”的这个孩子具备起码的道德与良心,也就可以证明这个孩子可以承担可能出现的撞人倒地所出现的一般性后果——尽管撞骨折的后果小孩不能预见,但撞倒老人的一般性后果,比如被训斥被要求扶其回家等一系列的一般性后果可以预见得到,那又何必“一把攥住撞我的那个娃儿”——到底是娃娃撞了人心中有鬼还是“被撞者”有鬼在先?而假如娃娃撞了人又不想承担可能的后果,老太能不能将其“攥住”?
“全家死”的赌咒包含了几分真相、真理?“赌咒死”与见义勇为两方,在道德命题最终答案面前,恐怕谁都伤不起,然而,忠于真相,忠于法律恐怕才是王道、上策。(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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