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广受关注。有媒体刊文指出,中国每年离退休人员在600万至700万人,延迟退休年龄必然使得600万至700万适龄就业人员面临失业。经济下滑加上延迟退休可能吃掉目前的全部就业岗位。(见11月20日《中华工商时报》)
一旦延迟退休年龄,将会使600万至700万就业岗位被“吃掉”,这并不是一个需要复杂推算就能得出的结论。正如不久前人社部官员指出的,“去年全国净增长620万退休人员,几乎每秒钟就有一人退休”。
然而,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追问的是,如果没有延迟退休,我们的就业岗位是否就不会被“吃掉”?或者更直白地说,如果不考虑眼下引发热议的“延迟退休政策”,是否就不存在延迟退休问题?揆诸今天的基本社会现实,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比如,在城镇,囿于养老金替代率的低下、难以维持应有的生活水平,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老人仍然选择“退而不休”的,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有调查显示,“中国有1000万离退休返聘人员”。 而在农村,受制于养儿防老能力的弱化,以及社会养老的不给力,农村老人“老而不休”的情况则更为普遍、也更为严重。如有研究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41.2%的农村老人依然需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养老,而能依靠养老金养老的农村老年人仅为4.6%。按照目前全国1.2亿农村老人总量计算,这意味着,接近5000万农村老人,事实上都处在“延迟退休”的状态,并且是一种无限期的“延迟”。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延迟退休”政策,就业岗位同样也会被“吃掉”。重要的是,真正“吃掉”就业岗位的,并非简单表面的“延迟退休”,而是更深一层的与社会老龄化不匹配的“未富先老”社会财富收入现状,以及与之同样不匹配的“未均先老”。
收入分配现实。原本并不宽裕的社会财富,并没有得到足够均衡公平的分配,不仅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而且在居民内部之间,都存在十分悬殊的差距,如城乡差距、阶层差距、行业差距。
就此而言,围绕“延迟退休”而产生包括“吃掉就业岗位”在内的种种争议,所折射的都不过是基于“未富、未均先老”社会现实。而要真正有效改变这种现实,关键无疑还是《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字,惟其如此,一方面“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才能更合理均衡地分配财富,“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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