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去年开始,共享单车这一新兴交通工具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大中城市,解决了不少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从去年开始,共享单车这一新兴交通工具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大中城市,解决了不少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随着使用人数的激增,更多企业参与到这块“大蛋糕”的争夺中。
共享单车的租费不贵,但消费者要享用共享单车,必须先向企业交付押金,数额从99元到299元不等。但随之出现了来自消费者的质疑,如押金缴纳时间太早、费用较高、资金是否安全、退还遇阻等问题,成为目前各大社交网络上针对共享单车的热议话题。
共享单车应不应该收取押金?押金应该收多少?这些问题当然可以讨论,但要明确的是,从本质上说,共享单车是一种市场行为,从事共享单车业务的企业进入市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这是大前提。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是为了保证自身利益,而消费者缴纳的押金,本质上也是一种担保,即用这笔钱来向企业担保自己不会租后不归还,使用过程中若有损坏也愿意以押金作为赔偿。因此说,押金是消费者与企业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消费者如对此不满意,可另找自己满意的企业。作为一种模式,使用前缴纳押金,目前看是消费者必须要遵守的。
从当前情况看,收取押金也已成为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以摩拜单车为例,仅在去年12月,其活跃用户量已达到313.5万人,活跃用户提交的押金总额超过9亿元,虽然会有一部分消费者因各种原因要求返还押金,但这并不影响数以亿元计的资金滞留在企业,并带来利益。押金本质上是属于消费者的,企业一般会将它存于银行赚取利息,当资金规模足够大时,这种利息收入自然也是很可观的。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共享单车这一新生市场仍处于发展中,企业“跑马圈地”扩大规模,这部分押金所产生的利息是不小的资金支撑。
严格说,这部分利息应该是属于押金所有者的,消费者有权索取。但实际上,对于单个消费者来说,其所交纳的押金能够产生的利息非常有限,一般不会跟企业斤斤计较。而对于企业来说,比较稳妥的做法也应是事先向消费者作出说明。至于不少人提出的押金安全性问题,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有出有进是常态,只要达到了一定的规模,除非发生不可控事件,一般不会发生消费者集体将所有押金领空的情况,因此大可不必担心。
共享单车弥补了城市公共交通的不足,因而带有一些公共福利的性质,但这也只是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必然会有企业在发现公共福利的不足后将其作为市场机会来加以经营,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仍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收取押金,特别是押金安全与否,并非共享单车的真问题。真问题在于,共享单车尽管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但它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满足了公共需求,另一方面它的发展又对公共资源产生了很大的依赖性。眼下共享单车停车场占用公共道路等矛盾并不鲜见。共享单车有它的合理性,对此政府应该予以肯定,但城市管理部门也确实应将共享单车管理提上议事日程,不能任凭其损害公共秩序。
城市相关管理部门,一方面要未雨绸缪,尽早规划共享单车停车场地,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还要看到,既然共享单车占用了部分公共资源,就应该支付相应的成本,比如就允许停车的规划场地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也可以要求企业进一步降低租车费,让广大租车者享受到公共资源被占用后所产生的更多公共福利。另外,对于放弃利息要求的消费者,也应要求企业在租车费用上作出让利。通过这些细致的制度规范,政府才能实现促进共享单车这一市场创新健康发展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双赢。(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