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享单车具有盈利属性,但也肩负着公共品的作用,治理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现象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用户群体自治三管齐下。
中国经济网范戴芫认为,共享单车具有盈利属性,但也肩负着公共品的作用,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用户群体自治三管齐下。
2016年北京的街道上开始出现抢眼的共享单车。共享单车在自行车本身灵活、基本不受交通拥堵影响的基础上,与互联网的结合使其用户体验更佳,很快得以普及。“轨道交通+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很多人青睐的出行方式,因为它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接驳问题。
现在的北京街头,不仅有“小黄”、“小橘”等早期产品,“小绿”、“小蓝”等等也不鲜见。不到一年时间,不同品牌、不同款式的共享单车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里。现在,全国共享单车已有数百万辆,“随时随地”、“即骑即走”着实方便,但原本就存在的“乱停乱放”问题也更加突出。停在绿化带草丛里,扔在路面上,占用盲道,上锁“藏”在楼道里“专用”……乱停乱放,给共享单车运营人员、城管、交警、小区物业人员等增加了负担,也给他人出行造成不便。不得不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共享单车所提供的便利,是在给共享单车的发展“拖后腿”,解决不好就容易“跌跤”。
新生事物有缺陷难以避免,关键是要重视并及时想办法解决。笔者认为,治共享单车的“乱”毛病,只规制运营企业意义不大。共享单车具有盈利属性,但也肩负着公共品的作用,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用户群体自治三管齐下。
政府监管方面,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都是问题,要做到既“管起来”不缺位,又不能管得太严给“管死了”,这并不容易。管理共享单车的“重头戏”还是要落在企业身上,企业除了增加投放量“抢地盘儿”,关心跑得“快不快”之外,也应该关注跑得“稳不稳”,合理适量投放单车,同时重视并及时解决 “乱停乱放”等问题。这就要求首先在技术上实现可追溯:何人何地停放、何人何时使用,这些信息企业应该做到心中有数。此外,还可以推行更有力度的“奖惩机制”,既有“黑名单”又有“白名单”,让租车的人不敢、不愿乱停乱放,让守规矩的人用车更便宜、更方便,对于空置车辆的损毁追责也要“较真”。
共享单车的出现,无疑是模式创新和技术应用良好结合的红利。“便捷易得”自不必说,其边际成本几乎是递减的,越能给更多人提供便利,运营商的效益越高。与此同时,用户租用的交易成本很低,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更是被大大消减,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效率都比较高。此外,骑行是一种环境友好型的出行方式,多些骑行也算是为环境保护出了一份力。这么一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有什么理由不让它健康发展下去呢?但不得不说,“一样米养百样人”,很多良好的初衷,实现过程都需要付出艰难的努力。对于我们使用者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车停在该停的地方,这应该并不是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