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有无知的权利,我们说捍卫一个人说话的权利,并不只捍卫他说正确话的权利,也包括他说错话的权利。
因在微博上争论,并有过激措辞,“名嘴”崔永元再成舆论焦点,一篇名为《为什么崔永元是一种恶》的网文迅速蹿红,短短一天,阅读量已超100万,作者称:“愚昧无知是一种恶,崔永元就是恶势力的代表,他整合了全中国封闭落后的民众,与现代文明做最后的对决。”
崔永元观点对错暂不讨论,出口不逊肯定也是修养不够的表现,但说“愚昧无知是一种恶”,说崔永元是“恶势力的代表”,却偏执得有些可怕。
人有无知的权利,我们说捍卫一个人说话的权利,并不只捍卫他说正确话的权利,也包括他说错话的权利。人非生而知之,不大胆说出错误观点,如何才能变成有知?如果只能听,不能驳,则很难相信一个人能学会什么。
说一个人无知,前提是这方面知识已无质疑空间,可世上真有这样的知识吗?这很值得怀疑。
人类知识的进步,往往源于对所谓“常识”的否定,1990年,人类基因组破译计划推出时,不少科学家就认为它违背“常识”,当时一年才破译其中万分之一,照此速度,人类至少需奋斗一百年,可结果是,这项工作2003年便已完成。
常识并非禁脔,在突破常识过程中,人们会不断犯错误,布鲁诺就认为太阳是宇宙中心,哥伦布也坚信自己到了亚洲,但不能因为他们犯了错,就说他们是“恶势力的代表”。
科学原本开放,既欢迎专家,也欢迎外行,既允许争论,也宽容不信者。因为科学从不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绝对的标准,它本身也在发展中,谁也没权力挥舞起科学的大棒,逼迫质疑者信服自己。可以说,只要有了这种态度,就已经走向了反科学,表面看,他们是科学的卫道士,但实际上,他们弘扬的是戴着科学假面的邪教。
可以不赞同崔永元的说法,可以驳斥他的错误,但应尊重他的权利,不能用政治斗争式的方式来压服,更不能妄设罪名、无限上纲。
崔永元是个名人,但说他能“整合了全中国封闭落后的民众”,那能量未免大得有点离奇,难道就没有一两个漏网之鱼?或者不小心混入几个开放先进的民众?至于“最后的对决”,更是毫无来由的想象,无非是神圣自己、妖魔化对手,将私人意气涂抹上一层悲情的光辉而已,而这种虚妄的激情将为暴力提供合法性。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不拔高,不煽情,互相包容,不预设绝对正确,论事不论人……这是现代人在论辩中应有的基本素质,可遗憾的是,这样的辩手在现实中很难遇到,即使崔永元本人,也时有情绪化,这让人痛切地感到,我们的社会亟须普及《罗伯特议事规则》,至少应将它放入中学教材中。像这样理未明、怨已结的局面,确实不应再继续下去了。(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