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主办召开净化网络语言主题座谈会。网络脏话监管和处理的不及时、不严厉,甚至无处理,客观上又刺激了网络低俗粗鄙语言(脏话)的进一步随意发泄和泛滥。
昨日,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主办召开净化网络语言主题座谈会。会上,人民网舆情研究室发布的网络低俗粗鄙语言的报告显示,“尼玛”、“屌丝”和“逗比”位列前三。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净化网络语言环境,不是防民之口,而是为我所用,改变堵的办法,用疏的措施营造文明理性的网络空间。(6月3日《新京报》)
网络语言是一种“新的社会方言”,具有简约性、丰富性、开放性、形象性等特征。文明的网络用语不仅幽默诙谐,风趣生动,而且对我国语言文化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使得语言更具生命力,根本上对提高我们全民族的文明程度、文化水平、语言水平,大有裨益。
然而,在良莠不齐的网络世界里,具有正能量、文明的网络用语大量涌现的同时,不少低俗、具有侮辱倾向的不文明甚至暴力倾向的网络语言也不断地出现,这些低俗、晦涩的词语不仅影响着人们的审美情绪,而且对汉语的纯洁性、网络等秩序也造成了不小的挑战。
一方面,从根本上说,网络语言属于新兴事物,关于网络语言何为文明、何为不文明,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身份明确的界限和规则。网络语言处于一种自发和自由生长的状态,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网络脏话,甚至暴力性的脏话充斥其中,使得汉语言纯洁感感染了低俗气息,但却又处于一定程度上无据可管、无人能管等局面。
另一方面,在网络虚拟环境下,一些人不能自觉有效约束自己,自然不自然甚至故意利用这种难以扑捉的状态,任由网络脏话随意发出、随处发泄和随意应用,进一步加重了网络脏话的泛滥,使得我们的网络一定程度上充斥着低俗粗鄙脏话等网络不文明现象。
再一方面,虚拟的网络世界毕竟也是现实世界的延伸,绝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脏话也是现实脏话的一种体现形式。严重的网络脏话泛滥,也会对现实的社会生态甚至某些个案形成巨大的损失甚至生命伤害,这已然违法了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诽谤侮辱罪等规定。但可惜的是,一边是我们现实中由于网络脏话等网络暴力的大量存在,致使一些人由于不堪忍受而选择自杀等事件频频发生。
但另一边,由于网络脏话等网络暴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事却鲜见被处罚的。网络脏话监管和处理的不及时、不严厉,甚至无处理,客观上又刺激了网络低俗粗鄙语言(脏话)的进一步随意发泄和泛滥。
而就网络谩骂的表现形式,一种是发泄情绪式,即部分网民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肆意谩骂,致使流言裹胁公众义愤;一种是恶意中伤式,即有些网民故意将自己的现实压力和不满情绪转化为恶意中伤,对网络语言空间产生严重毁伤;再一种是以粗鄙低俗为个性的网民表达,如论坛、微博、微信中被广泛使用的污言秽语。但不管是哪一种,很显然都是在网络脏话标准缺乏、监管跟不上的“宽松”环境下产生的。
因此,要想遏制网络脏话,塑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就末端的发布网络脏话“黑榜”而言,具有较现实的针对性和可能直接的净化意义,未尝不可。但更重要更关键的是完善制度规定,有关方面要针对网络语言及时出台标准和衡量细则,从根本上怯除网络脏话产生的环境和土壤。此外,有关方面也要也要加强网络语言暴力执法,针对由于网络脏话进而发展成的网络暴力问题,及时严肃追责。毕竟,只有严管严惩,才能以儆效尤,遏止网络脏话的野蛮生成和传播。(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