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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怎么成了“黑厂辩护人”

2014-08-21 08:03 来源:燕赵晚报

  饮用水取水点附近就是排污口,重金属超标百倍的污水直排饮水河道,数十万居民饮水安全受威胁……国家规定“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然而,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的饮水河,却有几十家无牌无证的“黑电解厂”日夜排污。这些“黑厂”屡告不倒,背后竟是环保部门在想尽办法“解释”,成了“辩护人”。(8月19日新华社)

  看看环保部门的“辩护”是多么的苍白可笑吧。环保执法负责人或“一脸茫然”,或“找不到路”、或“看不见”, 或“监管力量有限”,或“没有纳入环保监测”,总之是绞尽脑汁地为污染“黑厂”寻找各种合适的理由。国家强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但在西江顺德河段成了一纸空文。如果环保部门的上述“辩护”是客观的、真实的,那么环保部门相关官员应当引咎辞职,环保部门充当“黑厂辩护人”不仅仅是失职渎职的问题,而且涉嫌环保腐败,这才是最关键的。

  公众有理由怀疑,这里面存在环保部门权力寻租的腐败行为。无论是杭州上城区环保局原局长任蔚彬的“要死大家一起死”,还是广东清远环保局局长陈柏和的“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都说明在一些地方,少数环保官员与企业勾结,向治污、排污等环节伸手,以污养污,形成了“完整利益链条”。

  以治污为天职的环保部门竟成为环境污染“合法化”的代言人,这比污染本身更严重、更可怕。向污染宣战,就必须先向环保腐败宣战,媒体已曝光,期待相关部门彻查。(陈广江)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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