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画里有话:自首式举报
安徽官员微博“自首式举报”上级贪污受贿,称自己曾参与单位贪污行贿。“要么我进监狱,要么他进监狱,我对这次举报很乐观”,在发布题为《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爱民同志的一封公开信》的微博后,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表示,他举报的对象是该局局长于强。(1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据周回忆,他是在10月24日到安徽省国土厅的,将材料当面交给了厅执法局的局长,“如果我说我是举报的,可能连大门都进去不了”,“从省厅领导的言谈举止,我感觉这个案件会搁浅。我的材料不可能送到厅长手里,所以我就决定发一封公开信给他”。举报之难,非亲历者难以体会。有多少举报者最终被“逼上梁山”?即便举报者被“逼上梁山”之后选择“孤注一掷”,又有多少问题依然得不到彻查和处理?
“自首式举报”,也算得上是举报史上的一朵“奇葩”了。同时,这更是一种悲哀,由此反衬出“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和现行监督制约机制的疲弱无力。对于公民举报,“动机”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
亳州市纪委认定国土局局长于强受贿2万元,做出“接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说明被举报人确实“不太干净”。举报人反映的若干问题,例如“非法协议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15.46936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约2000万元”,有还是没有?必须彻查。不仅要给举报人一个说法,也要给关心此事的公众一个交代。(李维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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