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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疏通政令不畅的“堰塞湖”?

2013-10-21 18:47 来源:新华网

  李克强总理10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半年多来国务院出台的促改革、调结构措施落实情况汇报,部署进一步抓好夯实经济稳中向好基础的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实施政府职能转变,扭转政令不畅的“堰塞湖”现象,克服拖延应付和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 

  自然界的“堰塞湖”,如果不及时疏浚、科学泄流,就有可能危及下游安全。同样道理,扭转政令不畅的“堰塞湖”,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对政府工作至关重要。政令畅通则效能高,政令不通,则效能低。 

  政令不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在作祟,对上级政策精神搞“选择性”执行,有所“为”有所“不为”,利于自己的就大肆宣传执行,不利于自己的就千方百计阻扰落实。欺骗上级,隐瞒下级,导致政令上的不畅通。 

  导致政令不畅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上级精神理解得不深不透或以偏概全,各吹各的号各走各的调。对于上级的精神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往往是一知半解,理解上也是只言片语,没有系统认真地去疏理和研究,执行起来标准不统一,各部门之间不协调,各自为战,使得政策法规在执行中走了样、变了味。 

  扭转政令不畅的“堰塞湖”现象,最根本一点就是要加快实施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要大包大揽,该市场运作的事,该企业自主的事,该社会组织负责的事,政府不要去插手、干预,实现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的转变。科学界定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能,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让市场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让政府管理更加到位,努力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扭转政令不畅的“堰塞湖”现象,还必须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升执行力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执行系统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配套机制,用激励、监督、考核、评价制度为执行力保驾护航。执行不是“干了就完了”,还应达到方方面面圆满,要让执行不留“后遗症”,就必须对执行主体的执行行为以及执行结果进行全面、科学、规范、常态的监督考核和分析评价。针对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加快完善和细化配套措施,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确保政策措施尽快“落地”。(沈小平)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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