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9月,“案件”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关键词。从薄熙来到雷政富,从杨达才到龚爱爱,从王书金到李某某,多起热点案件扎堆进入庭审或宣判阶段。“审判月”,成了一些媒体对这个月的总结。
大案要案、焦点案件在一个月内密集进入公众视野,近年来罕见。在审判过程中,不少案件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成为法治生活中的亮点。对庭审进行文字和图片直播,让公众一睹案情细节,借助微博等公共平台展开讨论,这种走向透明化的司法实践令人印象深刻。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热点案件审理公开,一方面带来了司法体系自身的完善。摈弃“神秘主义”,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保证审理和判决的公正,进而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另一方面,案件的公开也是一堂普法课。嫌疑人到底触犯了哪些法条,哪些是可以“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情节,什么是“自首”“立功”表现,法院对控辩双方意见的采纳状况,诸如这些专业性内容开始为人们所了解和理解。以案解法,抽象的法条也可以生动地传达。
在看得见的进步之外,不乏遗憾和需要改进之处。比如,有些案件虽然依法在公开度上有所限制,但必要的信息披露,要么不够充分,要么姗姗来迟,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是猜疑滋生,加重公众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担忧。又比如,一些案件仍存疑问,需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表哥”的表、“房姐”的房,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法律上又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尚无明确的答案。
正如法学专家指出的,任何案件的发生,都是人类生活的反映。这些集中在一起的不同案件,反映了转型期社会问题与矛盾的复杂性,从个体违法作恶的案例中,可以窥见更为深层的社会症结。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问题样本。丁书苗案所暴露的官商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结成利益同盟等问题,说明监督和制约权力、用制度压缩腐败空间,还需更加给力。摔童案,隐藏着社会中的暴戾之气,反映了社会心态和社会交往中的一些负能量,这是个人的悲剧,也是一种社会“心病”,需要包括法治在内的文明力量一起疗治。而处于舆论漩涡之中的李某某案,则是名人教育弊端的一次剧烈爆发,提出了在物质丰裕、生活优越背景下,从家长到学校如何“立德树人”的重要课题。
随着法槌一次次落下,一个个案件尘埃落定,舆论的聚焦点也将渐渐移向别处,但案件的落幕,并不意味着反思和改进的终结。无论是司法公开的进程,还是破解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都需要再接再厉。
(评论员 陆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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