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是人人享有的权利,所以教育的目的不能太功利。教育应该“以人为本”,而不只是“以培养人才为本”。
教育部日前下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往年相比,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规定被取消。这意味着,今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将没有年龄上的限制。
随着高校大规模扩招,2001年,高考年龄限制被取消;同理,随着高校研究生教育大发展,取消考研年龄限制势所必然。这是客观因素,而在观念层面,取消考研年龄限制其实体现了教育本义的回归。
教育的本义是什么,看似简单,其实我们一直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为什么以前要对高考年龄、考研年龄进行限制?为什么残疾人上大学总是那么难?为什么老年人参加高考总会遭到一些人的质疑?所有这些问题有一个共同答案——对于国家而言,教育以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为目的;对于受教育者而言,则是通过教育获得生存的本领、奉献社会的能力。总而言之,教育“以培养人才为本”。正是基于这种观念,教育资源有限,于是将之留给年轻人,因为他们可为社会作更长时间的贡献;残疾人即使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可能也无法工作,于是他们上大学总是那么难;老年人还要上大学,在一些人看来简直是浪费教育资源,于是质疑声不断。
教育“以培养人才为本”看似无可厚非,但问题恰恰在于它过于功利乃至势利,并因此造成教育权利不平等。比如,凭什么年轻人可以考研,40周岁以上的人就不可以?难道年龄大是一种罪过,就活该受歧视吗?再比如,教育资源是公共的,大家都有份儿,一个老年人或残疾人只要高考合格,凭什么不能分享之?难道分享教育资源还要看一个人将会为社会作出多大贡献?诸如此类的问题,恐怕都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
所以,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教育的本义:受教育是人人享有的权利,所以教育的目的不能太功利,不应该以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为唯一目标。教育应该以尊重人的追求与发展、满足公民的受教育需求为最高目标;教育不只是为了让人们获得生存的本领、奉献社会的能力,更是为了满足人们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愿望;教育应首先着眼于对受教育者自己“有用”,这种“有用”可能是通过教育找到一份工作,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也可能只是为了享受学习过程、接受知识滋补、充实精神世界,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总而言之,教育应该“以人为本”,而不只是“以培养人才为本”。
从这个角度看,取消考研年龄限制正是教育回归本义的一种体现。不管多大年龄的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可以去考、去读研究生,哪怕有些人毕业后立即退休,没有再为社会作出贡献,这也是他的权利——只要他自己乐意就行,只要他觉得读研对自己“有用”就行。 (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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