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近日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并开始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这条消息很快就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国民阅读状况堪忧”再次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对此,有专家称,阅读要提倡,但不一定非要立法才行,从学校教育这个环节就开始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才是全民阅读的关键所在。
在笔者看来,“阅读立法”之所以产生争议,是不理解立法的用意所致。如果将其理解为国家“强制”老百姓阅读多少书,把阅读作为一项公民“义务”,显然有所偏颇;而如果立法是为了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为人们创造好的阅读环境,保障阅读权利,那么这一立法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当然,要促进全民阅读,阅读立法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局部的,还有必要改革我国的教育评价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公民形成健康的读书价值观。
我国的阅读立法,用意主要为提供阅读资源供给,保障公民的阅读权利。客观而言,我国当前的阅读环境有待改进,《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报告2012》统计显示,2012年中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共图书馆3076个,而截至2011年底,中国平均每44万人才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图书量仅为0.52册。
很显然,阅读立法将着力解决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开放、使用、管理问题,包括规定政府保障公共图书馆的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公共图书馆,调动学校、社区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为全民阅读提供良好的环境,等等。此外,还要从阅读角度对图书出版、书店的经营提出要求。通过明确政府、出版机构、学校、社会、家庭促进阅读的责任,改变我国阅读方面的种种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阅读资源的保障,只是促进阅读环境改变的一方面。当前,我国的教育评价体系实行单一的分数评价,这导致基础教育陷入应试教育泥潭,家长、老师都重视学生中高考科目的学习,因此要求学生读的书主要是教科书以及教辅材料,学生由此形成了功利的读书价值观,所谓“升学有用,读书无用”。这种读书价值观,对学生将来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没有功利的目标,很多人就缺乏自主读书的动力。另外,我国的人才评价体系,目前还没有摆脱以学历高低评价、选拔人才的陈旧观念,相当比例的人上大学只是为混一张文凭,而混到文凭之后,也就不再读书。
读书有功利和非功利的双重价值,目前功利的读书价值占据上风,而非功利的读书价值几乎被人淡忘。要形成健康的读书价值观,就必须恢复读书的非功利价值,这就要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打破“学历社会”观念。而当非功利读书价值回归,当前我国公民阅读量少、快餐阅读、浅阅读、不阅读等问题,也就将逐步得到解决。
促进全民阅读,需立法和评价制度改革同时发挥作用,只有立法而不解决评价制度的问题,阅读的资源会增加,阅读的价值观难改变,阅读的习惯也难形成;而改革评价制度,没有立法保障阅读的资源,也会影响阅读环境的形成。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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