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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应该“撕标签”还是“贴标签”?

2013-08-26 07:3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吉林、安徽两省取消全部公车O号牌,从9月1日起,若发现悬挂O号牌车辆,将按假号牌查处。广西也计划取消除公安系统外的所有O号牌,更换成普通民用车牌。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号牌的省份达15个,部分取消的省份有4个。与此同时,云南、山东以及广东、河北的部分地区,采取了与取消O号牌截然相反的车改措施——给包括O号牌在内的公车张贴统一标志,亮明身份。

  如果说取消O号牌是给公车“撕标签”,那么张贴统一标识就是给公车“贴标签”,两种截然相反的措施是出于不同的考虑,各有各的道理。

  取消O号牌主要是为了遏制公车特权。确实,一些公车在马路上横行霸道,却因悬挂特殊号牌而受到特别照顾,甚至交警也不敢管。取消O号牌正是为了取消特权车,让公车与民用车辆一样接受交警管理和法律约束。在某种意义上,这的确可以看作接地气、转作风、顺民意之举。

  但凡事有利有弊。取消O号牌固然是为了遏制公车特权,但也由此消除了公车的标识,使公车在外观上“混同于”民用车辆,隐藏于城市乡间,让人们无从识别和监督,谁也不知道那些豪华车、违章车、接孩子的车、停在景点的车是不是公车,取消O号牌就相当于制造了一个监督盲区。

  何况,取消O号牌与取消特权车实在不能画等号。O号牌取消后,公车仍是公车,交警不明就里把违章公车拦下来,只要乘坐者亮明公车身份,交警该照顾的还是会照顾,不敢管的照样不敢管。也就是说,只要特权思维还在,取消O号牌便既难获得遏制公车特权之利,又会带来阻碍民众监督之弊,反而让公车拥有更大特权,会加剧公车腐败,结果与初衷背道而驰。

  所以,相较于“撕标签”,给公车“贴标签”更有现实意义。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随时随地能将违规公车曝光于天下,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侨联副主席麦庆泉所说:“杜绝公车私用其实很简单,公车就是公车,标识要明显。当挂着公车的牌照,你敢到幼儿园接小孩吗?敢开着公车到旅游景点去吗?”确实,近年来很多公车私用等违规丑闻得以曝光,正是因为这些公车较容易识别。

  从便于群众监督、遏制公车腐败的角度看,公车应该“贴标签”而不应该“撕标签”,即便取消O号牌,也应在公车上张贴统一、醒目的标识。《羊城晚报》调查显示,多达九成的读者赞成公车使用统一标识。这表明,给公车“贴标签”才是民意所向。(浦江潮)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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