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学生负担,不能总是纠结于作业、课时这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而要有宏观眼光和长效机制。
日前,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出台“十项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零起点教学、不留书面作业、一至三年级取消考试……一系列规定,引发热议乃至非议。
照理说,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孩子好,也体现了教育主管部门解决学生负担过重的决心,但种种争议表明,学生负担过重远非一纸规定就能解决。
就十项规定的内容来看,大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起来效果如何却未可知。仅以不留书面作业为例,很多家长就表示担心:“作业留少点是对的,一点作业都没有,孩子玩疯了学不到东西怎么办?”事实上,不少地方早已出台类似规定,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课时和作业确实少了,补习班报得却更多了。减负的结果,往往是“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算下来,孩子往往是一点压力没减,不过是在一轮轮折腾后再次回到原点。
这说明,要减轻学生负担,不在于课时和作业的多寡。核心问题依然是考试评价体系和人才选拔方式,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更是加大了择校热和升学压力。学校和家长并非不心疼孩子,但在当今中国,考个好学校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深远。在中考、高考指挥棒下,“现在不吃苦,将来就吃苦”的紧箍咒一念,自然不敢放任孩子的学习。这种教育理念固然值得商榷,但应当充分理解。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减负最应当尊重教育规律。每个孩子的水平不一样,学校和老师最清楚该用什么方式来教育孩子。一刀切式的禁止,无异于削足适履,只不过是将负担主体转移,并无助于减负。
减轻学生负担,不能总是纠结于作业、课时这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而要有宏观眼光和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问题,从而降低因择校热产生的课业压力;另一方面,则要改革教育选拔制度,给予学校更多自主权,用更加多元的标准取代“一考定终身”。做到了这些,学生的负担自然会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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