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8月14日正式对外发布,9月1日前,全部取消“吉 O”段公安专段号牌。此前,广西也宣布,全区停止办理各级党政机关“桂O”车牌证的注册登记;公务用车“桂O”车牌将更换为普通民用车牌。
换牌的目的,是为了整治特权车,这也寄托了政策制定者的美好愿望。但是,再美好的愿望,能否转化为现实,要看是否具备相应条件。这要看政策的制定,是否找准了病灶,开准了药方。
公众对特权车的愤懑,来自于日常见闻里的横行霸道,然后又因为这些车的车牌都属于一个特殊号码段,遂形成一个认识定势:凡挂这些号码段的车,都是特权车。也可以说,随便一个号码段的车牌,有了权力撑腰之后,都可以成为特权车。在此情形下,特权车的车牌就成了特权的代名词。
然,虽为代名词,但两者仍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据此认为整治了特权车牌就等于整治了特权车。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年随着公众监督意识及水准的提升,一些部门正试图淡化公车的标识,使人难以区分究竟是公务车还是民用车,试图躲避监督。我所注意到的舆情正是这样。公众不但希望保留公务车持有更利于识别的车牌号码,还希望加加码、再增加些醒目标志,让人一眼即能看出哪些是公车哪些是私车。譬如今年年初,北京一位小学生就提议让公车挂红色牌照,既有利于公车的自律,也便于群众监督。这一提议广受好评。不然,公务车全部改成民用牌照,私用则会更加隐蔽、民众更难监督。
而回溯十年之前,我写过一篇评论,题目为《特权车的根源不是车牌号》,刊登于2003年8月20日的《大河报》。在此不妨抄上几句:“车牌号究其实质,只是一种标示符号而已,仅代表车辆编码上的差异。而特权车之所以能够耍特权,完全是人的放纵行为的结果,是倚仗小车主人的霸气所致。作为一个数字符号,车牌号其实是一个中性的东西,没有好恶之分,关键就在于管理者了。不然的话,纵使取消了公安专用车牌号,那么随便一个段位的车牌号照样可以成为特权车。”
此文写作背景是,“辽宁大连宣布辽BG车牌不再作为公安车辆专用号段,同时规定公安车辆违章一律按地方车辆同等处理,闯红灯被拍照也同地方车辆一样予以登报公告,罚款200元。”
十年之后,我写此稿时,随手到微博上一搜,就见人诉说大连的特权车如何如何……
再摘几句吧,出自朱镕基新书 《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我们要搞法治,不要搞人治。现在是人治,官的权力太大了,想卡就卡,提高效率就是一句空话。”
治理特权车也正是这样。离开法治,今天当官的说取消,明天就可能死灰复燃。这样的事,我们已经见得不少。(朱启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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