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评论 > 正文

七条底线,哪一条都不可偏废

2013-08-16 17:19 来源:国际在线

  四川文明网日前刊登殷建光的文章《七条底线全体网名应该共守》。文章说,8月10日下午,网络名人齐聚央视新址演播厅,对话畅谈网络名人的社会责任。大家一致认为,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达成共识,共守“七条底线”: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据8月11日人民网)

  中国已经全面进入网络时代,不仅仅是高达6亿网民的数量让人震惊,而且中国网民参与互联网社会的热情也是非常高涨的。几乎任何一起社会公共事件,都会在网上掀起热烈讨论和形成强烈的舆论场。应该说,没有互联网,就不会有今天如此高效、迅捷的舆论监督力量。特别是网络微博的兴起,更是带动了广大网民高度充分的参与社会公共事件讨论的热情,将更多的不公正和破坏社会法律的不良甚至是违法行为曝光在世人面前,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时代进步,也是中国社会完全和世界各国的社会形态以及制度模式、意识形态等充分接触的良好介质。

  互联网最可贵的精神是自由,这里的自由指的是交流的便捷,迅速,还有发言边界的相对宽松,但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自由,实际上,绝对意义上的自由无论是在现实世界中还是网上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在中国互联网社会文化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当下,有必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互联网规范和价值准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对于一些通过网络实施人身攻击和制造社会恐慌情绪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就像前不久一名摇滚歌手发布带有恐怖袭击内容的微博行为,虽然大家可能都认为这是一种个人情绪的宣泄而已,不可能会真正去实施,但是因为微博的公共传播平台属性,所以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有责任管好自己的嘴,不能在公共空间传播这样带有暗示恐怖袭击内容的微博。

  另外,对于国家利益层面和社会主义制度层面的认识和讨论,作为公民个人,也应该注意自己的发言态度,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不偏激,不自我矮化,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更多的是从解决问题的层面去呼吁,而不是动辄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进行批判和冷嘲热讽,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使本来可以聚焦并解决的问题变得“虚焦”,不利于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

  至于网上发言的真实性底线和道德风尚底线,可以说是一个网民,也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自律底线,因为做人总是要有底线的,而在一个网络世界里,唯一区别是网线链接的不同的社会各地,但电脑屏幕前的每个人的身份却不能虚拟,所以也必须按照现实世界中我们对自己以及他人的评价和期待一样去要求,这样才能有网络世界的相互尊重。虚假消息满天飞和谩骂只会让网上生态环境变得恶劣,最终谁都不可能达成想要的所谓自由。

  其实纵观七条底线的倡议,每一条都是最基本的网络社会行事准则,可是也正是因为基本,所以坚持下来才更难,但不论怎样,这七条倡议,都不能偏废,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网民,都是这七条底线的实践者,示范者。(苏晓倩)

责编:刘睿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