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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师黑名单”制度的三点疑问

2013-08-16 07:05 来源:东方早报

  最近,医务界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国际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的“行贿门”,陕西富平的“产科医生贩婴案”以及刚露端倪的法国赛诺菲公司向医生提供“临床研究经费”事件,一次又一次把医疗界黑幕暴露在公众面前。面对滚滚舆情,医务界的“自我救赎”行动也在展开。近日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启动了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对医生的医德医风,将进行较专业的评估,这方面有问题者会被列入“黑名单”,协会将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生。

  “黑名单”制度有一定积极意义。相比于其他职业,人们对医生有一种天然的伦理期待。因为医生守护的是生命,千百年来,医德医风的建设从未停止。古代中国有《大医精诚》,给医生定下的行医准则是“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古代西方有希波克拉底誓言,告诫医生要“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中外的医学先哲告诉人们的是同一个道理,即“行医善为先”。

  到了今天,针对医生的规范更加详细。从《执业医师法》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上海市还建立有医生的伦理档案,覆盖医生在岗位上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但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似乎不见得比古代高多少,像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那位产科医生,据说贩婴时间长达8年,明里是白衣天使的合法身份,暗地里利用身份便利做着罪恶的勾当,举世罕见。

  上述贩婴案虽是一起孤立事件,但性质极其严重。医务界应以此为戒,进一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措施的落实,加强行业自律,将害群之马驱逐出医务工作者队伍。从这个角度看,黑名单制度的设立可帮助纯洁队伍,让那些道德败坏的医生品尝苦果。

  不过,对 “黑名单”也不能期望太高,搞不搞得成,还是一个问题。利益相关方的抵制固然值得警惕,该措施本身效果有多少,恐怕也要打个问号。

  首先,“黑名单”制定者的权威性如何保证?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的力量偏弱,对医生缺乏强制手段,也不具有颁发执业医师资格的权力,更谈不上注销执业医师资格的权力。如果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医生“黑名单”,权威性是够了,但有点“杀鸡焉用牛刀”的味道。另外,相关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如社会稳定、行业形象等,对自己的“孩子”恐怕也不太忍心下手。

  那么,该怎么办?这方面或许可以学习美国医学协会的经验。美国医学协会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力,由协会负责拟定医生的教育、培训标准,颁发执业许可,建立职业道德观,对严重失职、损害病人利益的医生则可予以清除,以维护整个医界的声誉和利益。美国医学协会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开展类似行动。

  其次,“黑名单”设立的标准和实施程序应如何制定?黑名单制度一旦在政府授权下实施,一定程度上会产生震慑效应,对医生而言,“榜上有名”可不是一件好事,不仅颜面尽失,还可能丢了饭碗。所以,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动用“黑名单”,以及对上了“黑名单”医生的处置措施,应该好好斟酌。

  人无完人,一些常人易犯的毛病,医生也会犯,如不够热情、不够关心病人等。这些行为虽然低于公众对医生的期望,但远达不到施以“酷刑”的地步,故相关标准不能过于苛刻,不能太过主观,否则极易演化成打击报复的手段。对涉及终身禁入限制的条款拟定要更加慎重,驾照吊销尚且分为几种情况,医生执照的吊销则更需严谨,医师执照的取得难度、医师执照的职业属性都决定了这一点,因此,申诉、救济渠道也需要同步建设。

  另外,“黑名单”本质上是一种内部道德强制工具,对触犯法律的,还得回到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除了官方“黑名单”,可否有民间的“黑名单”?实际上,官方掌握的信息不见得完整和及时,对医生的评价,也许患者最有发言权。在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已有了许多新的监督渠道,比如,许多导医网站都开通了患者评价医生的功能板块,患者根据自己看病感受在上面留言,批评抑或赞美,一目了然。如果一名医生得到的全是差评,大致上其医德医风的水平也就有了定论。这种评价的影响力不容小觑,对医生也有不少隐性制约,毕竟失去病人是医生难以承受的后果。

  此外,现代社会还存在许多第三方评估机构,如社保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手中也掌握大量数据。一些医生的不规矩举动,就是挖掘相关数据发现的,大处方、对某种药物异乎寻常的“偏爱”等问题,由此可得到一定纠正。国外还出现了一些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网站,这些机构和网站能精确地对每家医疗机构、每个专科团队甚至每个医生的实力和德行进行评估,同时进行推荐,这给医生带来非常大的竞争压力,也鞭策他们精研医术,提升自律性。来自民间的“黑名单”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这些无形的“手”和政府及行业协会等有形的“手”合作,可起到更好的效果。

  医学职业崇高地位的取得,和医生的专业素养和高尚医德分不开,也和医务界自始至终对自律的追求分不开。医务界需要经常反思,不断进步,有时甚至需要“破茧重生”。这样医务人员才能成为更加强大的、值得公众信赖的精英团队,“黑名单”制度能起到的作用或许还有限,但它展现的医者自我净化的决心值得喝彩。

  (龚鹏 作者系医学博士)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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