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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涵涵:女婴被插绣花针不是家事是公害

2013-08-09 07:28 来源:重庆时报

  近日,一名11个月的安徽淮安女婴被查出体内有多个金属异物,通过淮安妇幼保健医院手术取出后发现,是家用的绣花针。(8月7日《东方早报》)

  小小绣花针,在很多人眼里都太不起眼,跟不满周岁的女婴更应该是毫无关联。然而,当它插入女婴体内,就是致命伤害。

  报道称,四根绣花针长时间在女婴体内,已经锈迹斑斑,可见在孩子很小时就被插进去了。不知道是谁、是什么时间、为了什么对孩子下如此毒手,令女婴稚嫩的双眼尚未看清这个世界,就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却无法言说。

  而与围观者的愤怒相比,其家人不愿多讲;也许,他们知道是何人所为,只不过认为是“家丑不可外扬”。在很多人寻常观念中,孩子是私有财产,可以随心所欲、任意摆布,往往成为家庭纠纷的泄愤口、成人世界报复的牺牲品。关上“家门”,家长便成为孩子的“天”,肆意凌辱、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现象屡见不鲜。

  提起保护未成年人,多年前有一部名叫《刮痧》的电影。电影投射的观念是:不允许任何人对儿童施加侵害,哪怕是最亲近的父母;而儿童监护所和相关福利机构的齐备和完善,使得孩子可以脱离无良父母的监护,在合适的环境里成长。在此前提下,不能将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孩子乘坐私家车要备有儿童坐骑……看似繁琐或“不近人情”,却是筑起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法律屏障。正视我国法律儿童监管方面的盲区,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落实长效机制任重而道远。

  通过这个案例,要让孩子的家长知道,女婴被插绣花针,不是家事,对肇事者的缄默就是对犯罪者的放纵,否则在孩子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不知道还有多少防不胜防的伤害和莫名的痛苦。《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一纸空文,违法必受严惩,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成长的社会氛围,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刻不容缓。(斯涵涵)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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