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东南亚访问期间,强调了中国关于解决南沙岛礁问题的一贯主张,概括起来便是“坚持双边谈判、继续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积极探索‘共同开发’”。这应该被看作是中国为争取合作解决南沙岛礁争端的新的外交努力。
关于中国带有重申性质的外交表态,正如王毅所希望的那样,“有关国家不要误判形势,一错再错”。尽管中国看上去并没有提出新的建议和主张,有些隐含信息却不应该被忽略。
首先,这三点中国一贯主张的建议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仅仅限于南沙岛礁的主权归属争议,既和法律上无争议的西沙群岛无关,也和因为争议岛屿已被中国实际控制而在事实上无从争议的中沙群岛唯一常年露出水面的黄岩岛无关。任何国家都不要设想在今天还能和中国讨论所谓西沙和中沙主权问题。
其次,即使是南沙群岛,中国主张的“三管齐下”实行起来也是有条件有前提的。中国希望能通过双边直接谈判来解决岛礁的主权归属问题,但中国不可能强行把其他国家的谈判代表按在桌子旁边。除了城下之盟,外交谈判只有在双方都愿意参加的情况才能实现。如果菲律宾始终断言双边谈判已经无法推进,中国是不会求着马尼拉谈判的。
至于继续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中国所希望的,却不是中国的责任和义务,至少不是中国的单方面责任与义务。《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作为多边文件,从来就不是,未来其任何更新版本也不可能由中国单方面承担责任而其他签字方享受权利。在关键行为方不断违背《宣言》精神的情况下,中国重申《宣言》体现了对这一当年就来之不易的文件的尊重及和平解决争端的诚意,然而这种诚意绝不能被理解为中国打算在某些国家把《宣言》扔进废纸篓的情况,还不折不扣地遵守《宣言》的每一字每一句。中国的立场只能被理解为:谁遵守《宣言》,中国就和他一同遵守;谁违背《宣言》,中国就与之斗争,直至其重拾对《宣言》的尊重。
而“共同开发”这一原则,同样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各方都“搁置争议”的情况下,中国才会与大家一道探索“共同开发”。中国不可能和不断挑起争议的捣乱者一道“共同开发”。
当然了,中国的态度,特别是隐含的态度,并不一定能被外界所充分感知。富有中国特色的含蓄表态尽管为所有方面都保留了颜面,却也存在着被无意或恶意忽略的风险。“听弦音而知雅意”,听者既需要晓畅音律——在国际关系当中意味着拥有充分而良好的常识与经验,也需要有聆听音乐的心境——这意味着不抱偏见没有被妄想蒙蔽了眼睛。必须承认,某些南海“声索国”的行为逻辑正在一天天偏离常识,在偏执情绪的主导下越来越没有判断力。对于这些国家,中国依然需要争取用“三管齐下”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过首先需要的却是为“管道”的铺设创造条件,也就是在未来的“施工现场”预留充分的海上力量,必要时迫使某些国家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不要忘记,当年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能够完成“威而不霸”的壮举首先是因为拥有了“立威”的能力,才能在此基础上表现出“不霸”的善意。
(叶海林,中国社科院全球战略院《南亚研究》编辑部主任,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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