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郑州市残疾人共有53万左右,持证的才14万多人,而持证的并非都去坐公交车,天天去坐公交车的残疾人微乎其微,我们在公交车上很少看到他们就是证明,让他们免费乘车,公交公司怎么就受不了了?怎么就“影响运力保障和线路运行质量”了?
残疾大都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有的源于天生或生病,有的源于自然灾害,有的源于见义勇为,有的源于交通事故,有的源于企业违法生产、桥梁倒塌、街道地陷、饮食中毒等人祸,对于他们,我们理应抱有些许负疚感才对,起码也应对他们抱有同情心。
郑州一名全盲残疾人向大河报投诉,说他多次乘坐公交车时都被要求投币,“太伤自尊了”。近年来大河报多次接到类似投诉。今年3月,因乘坐公交不免费,郑州5名残疾人起诉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胜诉,公交公司被判向原告每人赔偿2元车费并赔礼道歉,但至今也未赔偿道歉。对此,郑州市公交公司向记者辩解,如果残疾人全免费,公交公司受不了,可能会影响运力保障和线路运行质量,也缺乏无障碍设备和标志,一旦发生意外公司无力赔偿。还有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细则未出台、残疾证辨别真伪等问题。
去年我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了《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区公共交通工具”,可郑州公交公司公然把它当做废纸一张!他们的辩解很难让人服气。“公交车缺乏无障碍设备和标志”,这是他人的错吗?目前郑州市残疾人共有53万左右,持证的才14万多人,而持证的并非都去坐公交车,天天去坐公交车的残疾人微乎其微,我们在公交车上很少看到他们就是证明,让他们免费乘车,公交公司怎么就受不了了?怎么就“影响运力保障和线路运行质量”了?至于“残疾证难辨真伪”,协调有关部门让他们改用专用的点子卡不就得了?
说穿了,这一切都是公交公司违法向残疾人收费的借口,你看,一旦残疾人给车长交了钱,他们所抱怨的所有问题都全部蒸发了,不但允许他们上车,不再强调无障碍设备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细则,而且也不害怕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了!
当然,有关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法律的确有过于粗疏、缺乏惩处违法者条款的缺陷,导致可操作性不够强。同样不地道的还有受理残疾人起诉公交公司案件的法院,公交公司拒不执行你们的判决,为什么至今视而不见、不采取强制措施呢?对于这些,如果我们能认真地进行追问,就会发现都源于这样一种现实:对于弱势群体的关照,目前的社会在观念、法律、政策等层面虽然都有不小的进步,但在某些地方或行业,依然存在着歧视弱势群体的现象,在对待残疾人的态度上尤其如此。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楚“残疾人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没人想成为残疾人,他们的残疾大都不是自己造成的,有的源于天生,有的源于生病,有的源于自然灾害,有的源于见义勇为,有的源于交通事故,有的源于企业违法生产、桥梁倒塌、街道地陷、饮食中毒等人祸,对于他们,我们理应抱有些许负疚感才对,起码也应对他们抱有同情心。因为他们是无辜的,其中一些是受害者,有的甚至是英雄,法律赋予他们免费乘车的“特权”,仅仅是一种补偿,而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或恩赐。
残疾人为何要乘坐公交,这个问题我们想了没有?比如盲人,他们单独外出比在家更不方便,更不安全,他们选择外出,要么是自己购物、办事不给家里人增添麻烦,要么是自食其力的上班族,要么是为了出来散散心、锻炼身体、防止焦虑引发精神疾病。总之,出来乘坐公交的残疾人,应该比其他残疾人获得更多的尊重和照顾才是。
更重要的是,残疾不是残疾人的专利,每一个健全的人都有可能加入这个群体。健全人如果不对残疾人抱有歉疚和同情之心,如果不平等对待他们,不帮助他们,不主动为他们的权利呼吁呐喊,那么,你一旦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你就会立刻陷入被歧视的大环境中,那时候,当你觉得维护残疾人权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时,忽然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做起事来比健全时艰难多了,因为身体条件局限了你的信心和能力。当然,后悔也晚了。(评论员 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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