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一个镇的岳姓党委书记日前嫁女,婚宴是相当的大气——酒店门口摆放起六门婚庆礼炮、充气拱门、祥兽、龙柱,门口还架起一座简易舞台,摆放了六个音箱,几名歌唱演员轮流演唱流行歌曲;书记是倍儿有面子——大宴宾朋近千人,停车场车满为患,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森林草原防火、卫生监督等部门多辆公车载人到场祝贺;礼金收得也特别多——由于随礼人数众多,礼金台前挤满了人,有的赴宴人员干脆占据了一张餐桌,将成沓钞票装入红包,写上名字,放入礼箱。
书记嫁女在“风光”之后,略有点惆怅的是被人举报了。这估计会让书记有些想不通,因为连县纪委都认为“这在当地是一个习俗,这种情况在沽源很常见”。纪委的表态应该是常识的一种反映,这样的习俗也不止沽源一地。但我们要先分辨两类习俗:一是当地纪委解释的“女儿出嫁肯定要请上亲朋好友”;二是广泛存在的“官员利用婚丧嫁娶机会收礼敛财”。前者是“礼节”,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具有普遍意义,称得上是“大众习俗”;后者则是“利节”,在中国官场是一条千年不易的恶习,可归类为“官场习俗”。倘若岳书记像普罗大众一样仅仅遵循“大众习俗”,料想不会有什么人盯着不放。显而易见,他作为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自是没有罔顾“官场习俗”,所以一下子被人逮了个正着。
针对这一“官场习俗”,党纪国法早已明令禁止。早在1989年,中纪委颁布的《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就有规定;2010年,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有;2012年底,中央出台“六项禁令”再次“严禁”;今年初,张家口市和沽源县分别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明文“严禁”。如此多的规定竟然拦不住岳书记,可见这一“习俗”在当地积弊已久。否则,岳书记不会“到处下帖子,且下给纪委”,政府官员也不会开着公车蜂拥而至,纪委更不会认定“这种情况在沽源很常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是岳书记一个人的错,有点像是被“墙外扔过来的石头不幸砸中”,而且扔石头不是纪委,是媒体。笔者并不是要同情岳书记,只是感慨“官场习俗”的普遍和深邃。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当地纪委以“习俗”回应舆论何尝不是另一种“官场习俗”——面对质疑,先保护官员。国家能源局此前回应刘铁男事件便是“恶意诽谤”,看来即便有前车之鉴也撼动不了这样的“官场习俗”。再来看看东莞黄江镇纪委对网友举报“当地领导威胁警方放人”的回应:“领导确实有过问,但属于正常的上级对下级生活情况的关注,与干预司法无关”。让人浮想联翩的是,公务人员赌博被抓,领导有何“过问”的?领导的“过问”又会被下级作何揣测?究竟是“按法律规定处理”还是“按领导意志处理”?这同样涉及到当地的“官场习俗”。再进一步说,当前重点要解决的“四风”问题,同样属于让大众深恶痛绝的“官场习俗”。
官场可以有“习俗”,但应该是党纪国法。除此之外,所谓的“习俗”大都是“陋习”,只是为了满足官员个人私欲。“官场习俗”的好坏,直接影响政治生态环境,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价值取向。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习以为常的“官场习俗”进行彻底整顿,对打着“官场习俗”名义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处理。期待沽源县纪委的调查能够从破除当地的“官场习俗”入手。 (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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