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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精神病人何时不再“有家难回”

2013-07-15 07:26 来源:新京报

  精神病人须回归社会,家属的权利也应当受尊重和保护,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康复服务机制才能解决两难。

  7月5日,广西藤县42名病人集体脱逃引关注。有媒体对此事件调查发现,这些病人脱逃的主要原因是想家。许多病人经治疗后病情稳定,但家属却不愿将其接回家,有位逃出的精神病人被送回后哀叹,“我可能一世不得回家了。”

  无独有偶,《新京报》日前报道,北京也有大量精神病人有家难回,仅在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经评估可出院的患者达150人至160人,但其中约五分之四的人被留在医院里,占患者总数的40%。

  精神病人能出院却出不了院,堪称另一种“被精神病”。这些病人有家难归,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医疗资源被占用,而且,病人情况稳定后,长期滞留于封闭的医院中,远离亲人、与正常的社会生活隔绝,这对于精神病人的康复很不利。

  但在此问题上,我们不能苛责家属。家属有家属的难处,许多精神病人曾经给自己的家属造成了极大痛苦,一些病人在发病期间甚至杀害了自己的亲人,所以,即便医生宣告这些人已可出院,家属也难以放心。而且,精神病人多缺乏自理能力,日常照护也是一个大问题。精神病人回家,如果责任全压在家属身上,将是患者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精神病人须回归社会,在正常的环境下康复,同时,家属的权利也应当受尊重和保护。如何破解这样的两难?答案就是通过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康复服务机制,给患者及其家属以支持。

  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借鉴。香港的社区,都配备专业的精神科医务社会工作者,帮助料理精神病人的生活事宜,安抚病人的不良情绪,协调病人与家属、邻居的关系。此外,香港的精神科护理,也从医院延伸至社区。医护人员会通过定期家访、电话联系,长期跟踪观察病人的精神状况,一旦发现病人病情波动,马上安排病人住院治疗。

  为帮助病人融入社会,香港还为他们设置了庇护场所,例如中途宿舍,出院后的病人可在此居住两年,一方面接受照护,一方面通过工作自食其力。如果确认病人情况稳定,能融入社会,再让其回家生活。香港有50家庇护工场,为精神病人提供工作机会,在社区还有辅助就业部门,每位病人都在导师的辅导下参加工作。

  香港对于精神病人回归家庭和社会,构筑了一个完善的服务网络。反观我们的许多城市,精神病人的社区服务,多在起步甚至是空白状态,相关的专业人员极其匮乏。

  精神病人的归宿,不应是精神病院,融入社会,享受家庭的温暖,是他们的权利,也是社会的责任,所以,政府在此方面当加大投入,让他们的回家之路不再遥远。

  (新京报评论员 于平)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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