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32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这是国务院继5月宣布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之后“简政放权”的又一重大举措。
不管是“任期内减少三分之一的行政审批项目”还是“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新一届政府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面疾步快跑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高层领导的精彩论述和组织安排让人们看到了政府转变职能的决心;取消“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下放“电力业务许可”,两次共计16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下放,让市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环境变化和更大的自主空间。
政府高层稳步推进“简政放权”,下放的审批权到了地方效果会怎样?取消的审批项目社会效果如何?这些问题仍然值得关注。
“放权清单很好看,实际效果不明显”。“从部门到‘二政府’,企业仍然很辛苦”“权力下放有截留,依法行政不可求”……网络上的说法可能有偏激成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现实情况。“简政放权”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既销蚀政府高层举措的效应,也伤害企业和公众的信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转变政府职能是着眼长远的大事,要想转变到位当然需要一个过程。大幕已经拉开,开弓没有回头箭,各级政府都应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适应新变化,尽力推动“简政放权”,从“越位点”上退下来,把“缺位点”及时补上,使转变职能的成效不断显现。
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最终还靠法治。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方式和边界;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法律监督,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现象。唯有“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记者翟永冠、吴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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